Re: [新聞] 勞團︰加班變少 薪資反降

作者: yrrh   2017-02-21 01:55:52
※ 引述《AGODFATHER ()》之銘言:
: 是喔
: 舊制一個禮拜5天每天加班1~2個小時加班費
: 跟新制差別有多少?
舊制是一個禮拜上班六天,休息一天
舊制的法定工時工時是雙周84小時,單周42小時
所以有的勞工是一到六上班,禮拜天休假
某些老闆會這樣安排
一到五上班8小時,禮拜六上班2+6小時
其中的6小時則算入每月延長工時46小時裡面
所以實際上勞工只有六小時的加班費可拿
且原本加班費的倍率比較低
只有多出0.33的增額加班費
6小時可以多拿6x0.33=1.98小時的工資
一個月則多出1.98x4周約8小時,近一天的薪水
現在的新制則是休息日上班就要多付1.33倍
所以1.33x8小時=10.64
一個月則多出10.64x4周=40小時,約五天的薪水
五天的薪水等於是多支出16%的薪資成本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資方一直跳腳
想要改掉休息日的原因
至於某些勞工為什麼會抗議新制
因為有些雇主為了要少付休息日的薪資
就會要求勞工在禮拜六休假
這樣勞工等於是少掉4天周末+1天加班費的薪水
所以他們才會出來抗議薪資降低
作者: h921440 (大H)   2017-02-21 03:40:00
專業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7-02-21 04:59:00
如果是時薪制,休息日會跟舊制一樣,成本沒差。如果是全職制,因為當日月平均已是有薪假,所以成本等於多支付一天薪讓人上工而已。由於這天請短工上工也是相同成本,因此只會增多4天成本,大概13%。在特休增多以及全職制加班費增加下,預期時薪制缺會增多,對青年就業不利。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7-02-21 06:26:00
吵加班費概嘛,,,一次捅死老闆加底薪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2-21 06:29:00
又來,去年還沒改勞基法時,就已經是週40工時加7天先猜有人一定說那只是過渡,和7天從來沒放過所以分析應加入7天假成本,分隔週休和週休一日比較真實
作者: aponla   2017-02-21 07:17:00
0.33是以前被老闆黑掉的 所以加班費本來就要改成1.33但改了老闆也是有辦法從獎金福利吃掉來補至於一休只是強迫工時排五天 工時根本沒減少導致砍了七天假 有些人工時反而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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