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僕裝」餐廳不請男服務生 違性平遭罰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7-02-20 21:07:30
新聞中業者表示接受裁罰進行改善,但其實這條真的一直都讓人感覺怪怪的也是事實。
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對母法第七條的補充性規範是:「本法第七條但書
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者或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
難以完成之工作。」
新聞中餐廳之所以被罰,大概就是這工作被認定成餐廳服務生,單就服務生來說確實很
難講說有需要聘請特定性別的需求──我想這裡大部分人都會冒出問號,女僕餐廳的情
況跟一般餐廳不太一樣吧?對沒錯,但很明顯勞工局不這麼認為。
新聞中舉的例子是貼身衣物模特兒可以限定性別,那普通男裝女裝模特兒呢?如果有女
的穿起男裝一樣好看(印象中國外好像有這種案例);有男的穿起女裝一樣好看,被刷掉
勞工局也能開罰嗎?普通男裝女裝模特兒是僅適合特別性別才能完成的工作嗎?
還有,女性內衣店不能出現男性店員的根據是什麼?當然我知道這跟常情有點不符,但
法規指的是非由特定性別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店員主要工作是販售商品與解決
客人在購物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只要不違反法律你到底是以何標準論斷男性不能當
內衣店的店員?別忘了以台灣的法律,就算是女性店員也有構成性侵與性騷擾的可能。
女僕餐廳你就只用餐廳服務生來判斷,那內衣店店員不就只是普通零售業從業人員而已
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2-20 21:09:00
男的穿起來比女更好看 那件衣服就沒人會買了啦 阿呆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02-20 21:09:00
吐男郎
作者: mayjan   2017-02-20 21:10:00
除非是GAY不然我覺得男的穿這樣很奇怪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7-02-20 21:12:00
找個偽娘女僕也許生意更好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7-02-20 21:16:00
媽的這政府有病,玲北花錢去女僕店看男生幹沙小
作者: sm710v (三秒高潮)   2017-02-20 21:19:00
女性內衣店要量胸圍啊女僕店可能只是巧立名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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