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連訂92個蛋糕再低價轉售 知名甜點店怒求

作者: jimyang0422 (看到暱稱請在12點睡覺)   2017-02-20 19:42:36
※ 引述《jameshcm (億載金城‧武)》之銘言:
: : 連訂92個蛋糕再低價轉售 知名甜點店怒求償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新北市許姓女子去年四月間,在雅虎奇摩商城向知名甜點店「布里王子の麵包廚房」

: : 太陽輕乳酪等92筆訂單,事後她吃不完這些蛋糕、甜點,便抓取店家商品照片當配圖

: : 蝦皮拍賣轉售,且定價比原店家售價少了近百元。布里王子認為許女侵害商標權,提

: : 償零售單價1500倍、折合60萬元賠償。但新北地院認為,許女僅是轉售並無侵害商標

: : 駁回布里王子告訴。
: 許姓女子的行為,金融市場上剛好有個專有名詞可以貼切形容
: 叫做「帽客」(scalper) (可參閱中文書籍"快閃大對決",FLASH BOYS)
: 簡單講就是同一標的物,不同市場有價差
: 帽客就會把便宜的地方從賣家手上買進,拿到貴的地方賣給買家
: 這是需要對於市場有高度敏銳度和執行力的人,才有辦法做到的事
: 加上她使用自己取得的點數來折抵現金,取得更低的成本來增加優勢
: 難得一見的奇才,各大公司應該要爭相錄用才對,cost down的專家
: 店家的做法更是難以理解。想看看,如果許姓女子沒有進場轉介這92筆訂單
: 這92筆訂單難道一定會賣得掉嗎?實際上對店家來說,92筆訂單第一次交易時
: 已經是賺進口袋了,許姓女子第二次轉手時只是在消耗她的點數換現金而已
: 跟店家是否營利根本就無關了,因為之前許姓女子已經讓你賺過了啊
: 「一條牛剝兩次皮」是沒有道理的
: 許姓女子可議之處應該是在可能讓某些最終購買者【誤以為是原廠出售的】
: 也就是最後店家以商標權提起訴訟的理由,大概只有這點值得被檢討吧
我覺得這是完整的契約關係了
一方要約一方承諾
店家同意出貨 許女也付錢了 雙方合意
這契約也沒有造成兩造雙方有任何損害
至於財產權(蛋糕)的移轉 許女要求移轉給第三人 也是契約關係中兩造雙方承諾的
所以也沒問題
至於許女用較低的價格轉賣第三人 也沒不當得利的問題
況且店家當初在雙方合意契約中 並沒有限定許女的購買數量 所以定92筆也沒問題
據新聞中店家委託律師表示 許女行為是間接造成店家損失 原因是用該店照片開設賣場
的行為會間接害店家顧客流失
所以店家也明白只能在商標權上宣稱受到間接損失
然後法院打臉而已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7-02-20 19:49:00
到底怎麼樣算流失?貨品還不是他家出的 如果這樣算流失所有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2-20 19:49:00
直接告盜圖不就好了 勝訴機會比較大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7-02-20 19:50:00
哪裡損失了= =
作者: qaz12453 (路人)   2017-02-20 19:51:00
客人 原價買 賠本賣 少量 顧客流失部分 一樣爽賺 有差嗎感覺對店家沒啥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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