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oo159 (0 0)》之銘言:
: ※ 引述《pchion2013 (你好有事ㄇ)》之銘言:
: : 2017/02/18 19:52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 : 直擊車禍現場。一名婦人逆向騎車,和重機對撞,對方要求七萬多元修理費,婦人卻指控騎士、製造假車禍,重機騎士,出示行車紀錄器反擊,雙方各說各話互告。
: : 重機騎在巷子裡,單行道忽然闖出不速之客,這一撞,婦人倒地,雙方車頭都壞了,重機騎士打電話報案,沒料到卻被指控制造假車禍,重機車頭毀損,大燈壞掉,修理可不便宜,零零總總,修理費要七萬多元。
: : 有網友分享文章,指控重機騎士,製造假車禍,但重機騎士拿出行車紀錄器反擊,證實是婦人逆向,才會導致撞車的,婦人提告詐欺,重機騎士提告妨害名譽。
: : 但詭異的是,同一個重機騎士,上個月,也在同個路段,發生類似車禍,車子還沒完全修好,結果又再撞,究竟是巧合還是假車禍,警方還在調查,但可以確定的是,婦人因為逆向騎車違規在前,修車費用恐怕跑不掉。
: : https://goo.gl/e3ZGsE
: : https://youtu.be/y0a6jd5eNWQ
: : 有點厲害 記者問他是不是重複申請款項 他還回答是...
: 先說逆向本來就不對
你開頭都說了逆向本來就不對 不對的事情 再來討論以下的5點
根本本末倒置
: 不過這起車禍疑點很多:
: 1.可閃卻不閃
: 看到對巷婦人來的時候間距還這麼長 往右一閃根本不吃反應能力
: 2.速度
: 這條路明顯很小條兩公尺左右 可是重機速度卻是相對快
: 另外對於婦人如果仔細看的話其實他速度已經幾乎要停止了
: 3.直接衝撞婦人機車
: 配合第1.2點來看 我不信這種速度間距情況下 會正正對好對方車頭撞上
: 龍頭隨便一扭都可以避免
: 4.該時段徘徊多次
: 這是警方說的 什麼樣的情況你會想在這種小巷子徘徊多次?
: 找房子?找人? 配合第伍點要找什麼的因素幾乎可以排除掉
: 如果是閒閒沒事在這裡亂晃會是這種速度嗎?
: 5.上個月1/25才在"該路段"出過車禍
: 上次修車費跟這次差不多
: 上次車子還沒修好
: 這次壞掉的部分跟上次重疊 依然要求賠償重疊部分 當然有沒有重疊不知道
: 另外可以先請他吃一張紅線停車嗎
第一 婦人逆向就不對了,
第 39 條
汽車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但單行道或依規定超車者,不在此限。
第二 速度感部分 行車錄器是廣角鏡,速度感本身就會比較快
第三點 只要在道路上行駛 沒違規他想天天騎 你都沒有權管轄他
假車禍的部分,你我都不是當事人 也不是第三公正單位
再來你最後說的 紅線停車,是可以開,在這行車錄器上 可以開三張機車紅線停車
紅線停車不分內外 不分時段
但是你說要要針對該車主,開一張紅線停車
首先這個行車紀錄器看來並非完整片段,是節錄片段的
如果完整片段確實是他停在紅線旁邊,你要開他紅線停車 還說得過去
結論就是 只要婦人不逆向 就不會有這問題 人心不在此討論範圍
還有建議你駕照重新去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