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4歲少女翹家和男友同住 2年半床戰62次

作者: teslarace (文以載道)   2017-02-19 19:06:47
※ 引述《leon105 (@@)》之銘言:
: 法官審理時認為,劉男雖與小美交往,但為滿足一己私慾,還是頻繁與少女性交,自制力
: 差、法治觀念薄弱,對小美的身心及人格發展都有不良影響,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
: 之女子性交罪,62次共62罪,判劉男2年徒刑,令侵占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
: 仍可上訴。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
此男子利用少女身心尚未發展完整
藉機滿足自身慾望,理應受到懲罰
判兩年都嫌輕
可是從家庭的觀點來看
這個父親,將無法參與
小孩幼年的成長與照顧
無法為母親分擔
而14歲的年輕人
養活自己都太難了
還要養小孩?
也不用寄望女生的原生家庭
能伸出援手,提供足夠協助
如果原生家庭夠負責任
就不會走到今天這景況
如果女生養不活自己
又養不起小孩
依社會新聞常見的發展
路線1 去賣
路線2 再找一個男的同居
也許男的哪一天喝酒或吸毒
看到別人的小孩,剛好又在哭
不爽就…
如果多考慮這些層面
這樣子把父親帶走真的是最好的選擇
對社會是最好的方式嗎?
感覺現行的制度
不一定能幫助這些底層的人物
甚至還是在助長階級的複製而已
其實是相當哀傷的新聞
作者: csi9507121 (Corydoras)   2017-02-19 19:08:00
你以為把父親留在身邊就不會有問題嗎!? 鬼父怎麼來的?
作者: Grothendieck (A. Grothendieck)   2017-02-19 19:08:00
全部關在一起練蠱啊
作者: KadourZiani (地球上最會灌籃的人之一)   2017-02-19 19:09:00
要不然你出錢養啊
作者: byenewth (lag大神)   2017-02-19 19:11:00
坐時光機把這男的閹了 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
作者: whitejason05   2017-02-19 19:13:00
62次怎麼算的?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2-19 19:25:00
等到修法通過 就可以撫養義務得約定了啊 大概會很多人要搶了
作者: n0su06   2017-02-19 19:31:00
男的國中學歷 25歲就離過婚 對自己人生都不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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