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捍衛退休金 公務員發起萬人寄存證信函到

作者: xrr (努力努力XD)   2017-02-19 15:39:34
※ 引述《swgun (楊 威利)》之銘言:
: ※ 引述《xrr (xrr)》之銘言:
: : 你講的這段是完全錯誤,你還認為自己是法律人,我看你根本就是胡扯瞎掰,
: : 你實在是太好笑了,這次附上一堆證據打你臉,證明我在法理方面才是專家:
: 國民黨的呂學樟當國大的時候,一個人力排眾議反對總統直選,然後說自己因為是憲兵
: 所以是憲法專家
: 所謂的一堆證據打你臉 讓我還尿急抖了一下 (笑)
你不用扯到什麼呂學樟,你先檢討你自己文不對題的怪異風格,
看到你這些不合邏輯的回文,我就知道我在法理這一塊是絕對比你強
: : 憲法上的財產權是指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這是完全正確的,
: : 看看https://goo.gl/o90YWh,另外你說的釋字596號更是文不對題,你就是胡扯瞎掰,
: : 釋字596號講的是勞動基準法未如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
: : 與或供擔保,屬立法自由形成之範疇,但是此釋字只說公務員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
: : .....,並未規定政府一定要給軍公教多少退休金,看看https://goo.gl/p8SkS4,
: 你第一篇連結 完全沒有任何有關你在前文指稱之
: "財產權限於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退休金不是財產權"的論述
: 釋字596號講的東西 本來就是其他事情 我只是拿來告訴你
: 財產權不限於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真不知道你在崩潰啥
看來你的理解能力真的是有問題,憲法的財產權保障的是個人合法已經取得的財產,
關鍵是在於合法取得,目前軍公教的退休金法是違背憲法的法理,
所以當然軍公教的退休金就不算是合法取得,這不在憲法的財產權之內,
我沒有崩潰,我只是覺得你很好笑,相信真正的法律人都會笑你
: : 所以立法院如果用合法程序去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這是完全沒有問題,政府如果每月
: : 給軍公教的退休金是在3萬台幣以下,這也是完全沒有問題,只要符合民意就沒有問題,
: : 反觀現在軍公教領的退休金是違背民意,就是違反憲法,應該盡速修法刪減軍公教
: : 的退休金
: : 你這段又是文不對題,你完全胡扯瞎掰,現在的民調多數人都支持年金改革,
: : 甚至有多數人都支持「拉近軍公教和勞工領取退休金差距」,也就是增加勞工的退休金、
: : 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看看https://goo.gl/oZ5pq6,另外依據釋字第717號,政府可以在
: : 正當動機之下去變動軍公教尚未領取的退休金,也就是說政府可以修法去刪減軍公教
: : 尚未領取的退休金,這在法律上完全不算是剝奪軍公教的財產,反而是應該盡速完成
: : 的任務,看看https://goo.gl/yvqSxv,你後面更是亂講,看看https://goo.gl/ly8gUC
: 釋字第717號哪一句話有講 政府正當動機之下可以去侵害人民財產權?
: 法理專家敢不敢講清楚 ?
立法委員是透過正當動機之下的立法程序去刪減軍公教的退休金,
這整個過程當然是完全合法,完全不算是侵害軍公教的財產權,
你連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所有的法律人看到你的言論都會笑得在地上打滾
: : (釋字第709號),現在民主政治的多數決是只指不違背憲法原則的多數決,
: : 今天軍公教本來就無權決定自己退休後每月可領多少錢,所以如果用多數決去
: : 減少軍公教尚未領到的退休金,這當然沒有違背憲法,所以這個多數決是可行
: : 的、沒有問題,也沒有剝奪到軍公教的權利,這和「用多數決去決定別人死刑屬違憲」
: : 是完全不同的意思,你故意把兩個不相干的意思混為一談
: : 你這段也是亂講,軍公教現在領的退休金是根據以前立法院通過的各個退休金法、
: : 退休條例,但是這些法條事實上是違背多數民意,意思也就是這些法條是違反憲法,
: : 所以政府事實上是可以根據這個原則去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退休金,這是屬於「在特殊
: : 情況下可溯及既往」的範圍,看看https://goo.gl/49eb3d,我說的硬要是指「政府如果要
: : 不帶感情去依法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退休金」,這完全不是心虛,追討軍公教以前領
: : 的退休金是完全合法,這怎麼會心虛,只要政府附上多項證據去證明目前的退休金法
: : 存在多項缺失、嚴重違反人民權利、危害國家運作,政府就可以向軍公教去追討以前
: : 領到的退休金
: 行政法之不真正的追溯既往 原則上雖非法所不許,但若適用新法而使關係人信賴舊法
: 之法律地位遭受無法預測的嚴重損失時,除非基於維護重大的的公共利益考量,
: 非適用新法不可外,應保護人民的信賴利益,而不許溯及適用
: 所以前大法官楊仁壽為何會跳出來罵林萬義根本不懂法律了
: 依大法官 717 號上述「不溯既往」的釋憲文,說成白話就是對於目前已退休的
: 軍公教不得再溯及既往,對於已符合退休資格之在職者也是一樣。
: 至於已經依法領取之退休金部份 根本不在上述"法律地位、信賴利益"討論範圍中
: 根本不是啥"已領不追回 就是不溯既往"
: 號稱有唸過行政法的法理專家 xrr
: 連行政法之真正的追溯既往與不真正的追溯既往概念都講不出來
: 只會一直google關鍵字 貼連結
: 繞圈子謅了一大篇自創的民意論
: 稱"政府依法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退休金完全合法"
: 卻連一條請求權基礎都講不出來
: 我真的很想知道 xrr上法院為政府合法追討退休金時 訴之聲明到底要怎寫
我貼連結出來是要教你基本的法律常識,你到底是理解力有問題還是你沒有看清楚?
不溯及既往是源於法治國家內涵之信賴保護原則思想,而且不溯及既往為原則、
溯及既往為例外,重點是在於軍公教的退休金牽涉到國家情事變遷、違反憲法等問題,
所以立法院刪減軍公教尚未領取的退休金並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而且由於目前軍公教
退休金法違反憲法,在此情況下本來就可以溯及既往去追討軍公教以前領取的退休金,
從你那可笑的言論就知道你根本不懂行政法,如果要追討軍公教以前領的錢,
只要立法院通過一個新的專法,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就可以去查扣軍公教以前領
的錢,根本就不需要去行政法院寫什麼訴之聲明,人民和立法院又沒受到行政處分,
何須到行政法院去寫什麼訴之聲明,你的歪理再度讓真正的法律人笑到打滾,
大法官並沒有說完全不能溯及既往,是你自己不懂法律,
另外我說憲法的法理就是強調要符合民意,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這不是我自創的,這部憲法都已經超過一百年了,你連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都沒有,
你到底是要讓多少人笑到在地上打滾XD
: : 你這段是完全亂講、完全露餡,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是必須遵守憲法這個「契約」,
: : 這和員工與公司之間的關係是完全不同,憲法是更廣泛的層級,以憲法的終極法理來說,
: 法理專家可不可以告訴我 民意是支持國民納稅 當兵還是不支持
: 可是憲法規定國民應服兵役跟納稅 請問按照你的理論
: 到底是民意違憲 還是 憲法違背民意
: : 軍公教領的薪水和退休金必須符合民意,民意就認為軍公教領的薪水和退休金都太多,
: : 軍公教完全不應該去領到這麼多錢,結果軍公教還是違背民意去亂拿納稅人的錢,
: : 這完全是不應該,如果人民認為軍公教平均每人每月只能領3萬台幣以下,那軍公教領超過
: : 3萬台幣的部分就是亂拿,這是應該繳回國庫,軍公教竟然還拿這些錢去吃喝玩樂,
: : 這當然是不要臉的行為,現在政府就可以舉辦全民公投,讓大家來決定軍公教以後
: : 每月只能領多少錢,我保證投票結果必定和我說的一模一樣
: : 那些軍公教自己先做出無恥下流的事,他們被人民仇視一輩子都是應該的,
: : 台灣每年的稅收多數是被軍公教拿去用掉,看https://goo.gl/pqottW,
: : 用在公共建設的錢根本就是很少,所以軍公教讓台灣的發展嚴重落後,
: 你是不是覺得大家都不會點進去連結看文章?
: 這篇文章論點就是
: 1 台灣老人太多
: 2 勞工退休金來自稅收分配比率低於公務員退休金來自稅收分配比率
: 跟你所謂的"因為政府付給軍公教退休金很多 所以公共建設的錢根本就是很少"
: 此一論述可說是完全沒有關係
: 到底是誰在故意把兩個不相干的東西混為一談
: 更別說這文章邏輯錯誤了 勞工退休金本來就應該由他們的老闆負擔
: 就向政府對軍公教有雇主責任一樣
: 稅收是由全體納稅人繳納 勞工又佔多數 如果用稅收支付勞工退休金
: 豈不是要勞工自己負擔自己退休金了?
我就是要你去看這個連結,結果你完全沒有看清楚,這個網頁裡面還有很多其他連結,
這些網頁都已經提到政府把國家稅收的大部分都用在軍公教身上,勞工能用到的比例很少
,用在公共建設的錢也很少,我看你的頭腦是真的有問題,而且你是真的沒有常識,
勞工自己的退休保險金是由政府、雇主、個人按比例分攤,這很合理,政府的稅收來源
是由人民繳的,政府當然也要分攤保費,就算公股行庫的錢也是來自人民,
你說勞工負擔自己的退休金是完全錯誤,政府原則上是要拿這些基金去賺更多錢給勞工,
另外政府雖然是軍公教的雇主,但是依據憲法的法理,
軍公教每個月能領多少錢是由人民決定,看來是你不懂法律又沒有常識
: : 軍公教就是破壞台灣的兇手,結果那些軍公教還一天到晚在那邊大言不慚的說
: : 砍他們退休金是錯誤的,真的是「做賊的喊抓賊」,讓人民覺得又憤怒又好笑!
: 繼續活在自己世界吧
你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你不懂裝懂還自認為是法律人,
真正的法律人看到你的歪理都會笑到打滾XD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2-19 15:42:00
文組就是這樣 一人說一套 難怪被酸爆
作者: sweetgold (甜甜金)   2017-02-19 15:43:00
路過看看,你們兩個八成都沒待過演辯社~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2-19 15:45:00
一下子反ROC 一下子ROC法律 文組 哈哈 文組其實民調低就是這樣 急著一直PO文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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