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丈夫、妻子各自外遇再互相提告 法官均判.

作者: WindAragon (亞拉岡)   2017-02-17 19:55:24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丈夫、妻子各自外遇再互相提告 法官均判賠對方30萬
3.完整新聞內文:
謝姓女子提告指控陳姓丈夫拋家棄子,跟小三同居,她去捉姦還被丈夫打傷,要求丈
夫賠償養家費及慰撫金共248萬元;陳則反控謝女也跟好友的老公搞曖昧,提出兩人脫
衣擁吻的錄影畫面,也向謝女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考量兩方皆有侵害對方權益,今
天判決兩人各要賠償對方30萬元。
謝姓女子提告指控,她與47歲陳姓丈夫一起經營精品店,2013年9月因不堪虧損而關
店,10月陳就離家出走,跟林姓女子同居,不顧她跟女兒,還對她提出離婚訴訟;高
院已判決陳敗訴,不准兩人離婚。
謝女表示,2014年7月,她到林姓女子住家捉姦,發現2人赤裸在床,陳竟打她一頓,法
院已依通姦罪將陳判刑4月,傷害判處拘役30天。謝女要求陳必須賠償妻女生活費88
萬元,與林女通姦侵害配偶權部分求償160萬元,合計248萬元。
陳不甘示弱,辯稱兩人早已無夫妻情分,是謝女要他拿錢出來,才願意離婚;他跟林
女只是好朋友,當天林女幫他修理電腦過晚,兩人又有喝酒,才會睡在一起,他沒有
跟林女通姦。謝女竟夥同徵信社人員闖入,還毆打林女。
陳同樣提告指控謝女才有外遇,偷吃替她照顧小孩、跟她情同姊妹的曾姓女子丈夫,提
出兩人脫衣、擁抱、親吻錄影畫面,以及Line對話,要求林女須賠償他精神慰撫金50
萬元。
陳與女子通姦已被判刑,新北地院認為陳侵害妻子謝女配偶權益,須賠償30萬元精神
慰撫金;至於謝女跟曾女丈夫親吻、擁抱,雖然謝女辯稱她是被對方毛手毛腳,但法
官認為從光碟可看出是兩情相悅,她同樣侵害丈夫配偶權益,也須賠償30萬元。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289357
5.備註:
都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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