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暴怒踹傷女老師 國光司機判賠5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77354
55歲莊姓國小女教師前年7月間從三重搭乘國光客運,
準備南下彰化,上車後卻發現劃好的單人窗邊座位,被其他乘客坐走,
要求乘客讓出座位,王姓司機卻跑來出腳踹莊婦頭部,害她因此縫8針,
新北地院判王男及國光客運賠償5萬餘元。
本案發生於7月10日下午2時許,
莊女當天在國光客運重陽站準備搭車南下彰化參加研習會,劃位第20號座位,
但她上車後見到座位上有人,要求對方換位,乘客起身走人。
司機卻與莊發生口角,出腳踹了莊女頭部;案發後,王男已被國光客運革職,
刑事部分,檢方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時,法官依傷害罪,判拘55日定讞。
被害者提出求償85萬餘元,國光客運主張,國光選任駕駛員已盡相當注意,
本案是王男情緒控管不佳,一時氣憤衝動,乃駕駛員偶發違法行為;
王男則說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理後判賠5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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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持國光客運劃位車票,上車尋找20號座位,卻看見已有其他乘客坐著,
當下莊婦對其表明所劃為20號,示意請男子改作它位。男子立刻起身換其他座位
但客運司機聽到,突然情緒爆走,從駕駛座站起用,
用台語大聲斥罵婦人「妳一定要坐這裡嗎」
當下莊師反回「我的位置就是20號阿」
只見司機瞬間暴怒「妳再說,妳再說,我就揍妳」等話,
莊師一聽再回「我的位置就是20號阿」司機就衝她座位旁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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