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禁餵流浪貓 女罵白痴賠2萬
自由時報
2017-02-1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流浪動物救援協會南部分會徐姓女會長,不滿台南市中西區一位里長在巷內貼「此巷不能
養貓,如發現養貓送辦,里長告知」。徐女在此巷與臉書貼文反擊:「里長白痴,餵養無
罪,憑什麼送辦?」里長無法忍受被罵白痴提告,一審刑事以公然侮辱罪判徐女拘役30天
;民事部分,徐女也要賠償2萬元精神慰撫金。
一審判拘役30天
該名里長指出,聲稱保護流浪動物的徐姓女會長,不滿他於105年4月間在中山路79巷內張
貼「此巷不能養貓,發現養貓送辦,里長告知」的紙張,竟於4月22日晚間在公告紙張旁
貼上「呸!里長,你憑那一條法律要法辦!白痴」。
其後,徐女於4月28日晚間在自己臉書相繼發表「這種里長,欺負愛貓,罵你~白痴剛好
,憑什麼?餵養要送辦,我呸!餵養無罪,白痴里長,你知道嗎」的貼文。
里長強調,徐女罵他白痴,已公然侮辱其聲譽。刑事部分,去年8月,一審已用2條公然侮
辱罪合併判徐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他要向徐女求償10萬元彌補其聲譽損
失。
一審民事辯論庭,徐女未出庭為自己辯護,也未提出聲明書狀。台南地院法官審認,被告
罵里長「白痴」、「白痴剛好」,明顯有輕蔑、嘲諷、鄙視,使人難堪的意涵,足以貶損
里長名譽與社會評價,且是公開為之,確侵害里長名譽,衡量雙方社經相關條件,判徐女
應賠里長2萬元,此案還可上訴。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78516
備註:
任意餵養滿足虛榮的愛心,留下髒亂危害別人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