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方向盤才算上班?公路總局允檢討 但沒時間表
聯合新聞網
國道五號遊覽車翻車33人死亡,駕駛早上6點半出門、傍晚9點半還在高速公路上,讓遊覽
車疲勞駕駛引發關注,國內規定遊覽車駕駛每天「手握方向盤」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
引爭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表示,針對工作時間如何認定、以及是否設「雙駕駛
」,將儘速參考相關國家規定後研議,對媒體詢問時程僅表示「會儘速」。
根據國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客運及遊覽車駕駛每天手握方向盤的駕車時間,最多
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應至少有30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和採分次實施不得少
於15分鐘,如遇到事故或塞車可彈性放寬,但連續開車最多也不得超過6小時,且休息一
次至少須超過45分鐘。
但美國管制有包含「從進場站到離場站的每日值勤時數最大不得超過15小時,此外每日駕
駛時數(車輛移動的握方向盤時數)最大10小時、連續8天內「值勤」(並非「駕駛」)
時數最大70小時,兩個執勤任務之間、必須間隔8小時的『無干擾休息時間』,且駕駛要
一個人自己睡,不能跟別的駕駛、領隊一起睡。」
台美差別較大的在於美國管制從進場到離場執勤時數,台灣則以「手握方向盤駕車時間」
為主。陳彥伯表示,工時管理要如何認定,過去主要是參考其他國家立法,在美國是指「
不間段的工作」、英國則跟台灣類似,世界各國管理不見得一樣,後續仍要參考相關法規
,並跟勞動部討論如何管理最適合。
另外,對於其他國家有設計「雙駕駛」台灣是否會比照?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國內僅有葛
瑪蘭客運有設計兩位駕駛輪班,但過去國內面臨到的難處事「駕駛不夠」,其他公司是否
設計雙駕駛,公路總局將與工會檢討。但也是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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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們沒辦公就不算上班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