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邱太三助新潮流牽制陳其邁?劉世芳:這樣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7-02-15 13:56:30
※ 引述《Lampaininder ( )》之銘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25007 三立新聞
: 邱太三助新潮流牽制陳其邁?劉世芳:這樣阿扁早就出來了
: 2017/02/15 09:56:00
: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 民進黨高雄市長黨內初選競爭激烈,包含立委陳其邁、劉世芳、林岱樺、管碧玲、趙天麟
: 等人都表態參選,外界傳言新潮流為了打擊民調第一的陳其邁,將透過法務部長邱太三向
: 陳其邁服刑中的父親陳哲男施壓。對此劉世芳表示,這真的想太遠了,如果邱太三有這種
: 權力的話,前總統陳水扁早就出來「趴趴走」了。
: 由於陳其邁的父親陳哲男目前正在服刑,還剩一年就可以申請假釋,因此就有傳言指出,
: 新潮流的邱太三可以藉由「要不要假釋陳哲男」來牽制陳其邁。對於這個說法,劉世芳今
: (15)日接受《蔻蔻早餐》節目專訪時表示,這個真想太遠了,很扯。
: 劉世芳說,如果邱太三真的有權力決定誰可不可以假釋,那陳水扁現在就不會只能保外就
: 醫,而是在高雄「趴趴走」了,整個體系有很多人在看,包括矯正單位、監察委員等等,
: 會有這樣的說法真的想太多了。
中國民國刑法 第77條 假釋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
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法務部矯飾署新聞稿 資料發布日期:104/07/21
http://www.mjac.moj.gov.tw/ct.asp?xItem=397730&ctNode=30058&mp=801
針對報載假釋審查無標準一事,法務部矯正署說明回應如下:
一、為周延假釋審核機制,使審查委員得於有限時間內,作更正確、精準之判斷,法務部
廣納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意見後,制訂以「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含在監行狀)
及「再犯風險」(含前科紀錄)等假釋審核參考原則,供各監獄假釋審查委員參用,使假
釋之審查標準更臻明確。
二、上述參考原則採「寬嚴併進」之假釋政策,針對情節重大、犯行複雜、前科累累或難
以矯治之受刑人,採嚴謹審慎之標準辦理;然對於情狀輕微、動機可憫、犯後表現良好及
顯無再犯之虞者,則由務實從寬之方向考量;亦即對於「能改、會改、願意改」之受刑人
,給予假釋之機會;「不能改、不會改、不願意改」者,則從嚴審核,以符合社會大眾對
公平正義之期待,並達防衛社會安全之功效。
三、至於上述參考原則僅列出參考項目未細列更具體之內容,乃因各案狀況不同,參考因
素皆無法量化為數值,例如是否悛悔有據,不可能簡單的以有無道歉、賠償等作為依據,
這些外在行為都可能作假,必須綜合全部表現加以研判。故個別案件仍須以人之智慧審酌
評量。監獄延聘過半數之心理、教育、社會、法律、犯罪、監獄學等領域之學者專家及社
會公正人士為民間委員,參與審查,已盡力在目前之機制下,作到客觀公正。報載所謂假
釋審查無標準云云,與上述假釋政策及處理原則,尚有不符,特予澄清。
民國100年1月1後新法實施後,新的法務部假釋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待查in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