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都已按照勞基法了 勞工是否貪得無厭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7-02-15 11:37:26
※ 引述《mefenamic (mene)》之銘言:
: 政府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
: 法定就是要連續超過十小時開車算過勞
: 在休息區遊玩的時間不算工作時間
: 這樣算起來 根本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 一堆人還說的好像旅行社違法一樣,
: 都已按照勞基法了 勞工是否有點太貪得無厭?
憑什麼遊客遊玩的時間不算休息時間啊?那如果依這個邏輯來講,保全坐在椅子上沒做事
的時間也不能算工時囉,你公司叫你值班不做事也不能算工時囉
請你告訴大家司機因工作被迫至一個地方,然後必須休息,為何不能算工時?
不能算工時的話司機是否能完全自由活動不被干擾?又如何舉證司機真的有休息到?不能算
工時的話,那司機是否能不on call,不聽公司的?你要不要講清楚啊?
休息時間不列入工時的合理性在那裏呢?
作者: JayReed (平心靜氣在網路上學習)   2017-02-15 11:39:00
你自己去開一間旅行社然後這樣做,不要自己做不到要求別人
作者: terrytina19 (翼)   2017-02-15 11:39:00
蔡英纹:你們自己去跟老闆講!!!蔡英纹:你們自己去跟老闆講!!!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2-15 11:40:00
怎麼會有1F這種人..真是令人感到不舒服!你倒不如說做不到的就不要開旅行社!滾!
作者: JayReed (平心靜氣在網路上學習)   2017-02-15 11:43:00
本來就是這樣啊,說的都簡單,拜託妳們這些人快去開多開一點你們覺得理想的旅行社,看能開多久
作者: smallptt (Small .P.T.T.)   2017-02-15 11:43:00
空車路邊停車待命也不算工時XDD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2-15 11:43:00
對啊說的都很簡單啊是人命為草芥你們這些旅行社做不到就不要開給我滾!不要出事情了在那邊一撇二五六!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7-02-15 11:45:00
怎麼在戰這個?馬規蔡隨才是主因吧?枉為執政黨一樣爛
作者: papey0501 (珍珍珍珍珍珍珍珍珍珍珍)   2017-02-15 11:45:00
真好 放大絕你最厲害你來做這句說出來就好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2-15 11:46:00
你看1F說的話 多讓人作噁就好了哪是什麼大絕?只是規避問題的話術罷了真正有裁罰我看看會不會乖一點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7-02-15 11:50:00
臺灣奴阿 到現在勞工還沒拿刀殺老闆 政府官不可思議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2-15 11:53:00
其實也不用叫旅行社滾 這回一次就重傷了吧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7-02-15 11:55:00
一樓真的是神護行,慣老闆最愛你,好棒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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