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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2月下旬重新送審 北市府法務局:依法檢視契約有無偏坦廠商
2017年02月13日 17:03 王超群
大巨蛋案暫時偃旗息鼓,市府終約小組成員法務局長袁秀慧昨日表示,遠雄將在本月下旬
重新依程序送案進市府,由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與環評員會重新審議。據瞭解
,大巨蛋案已完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的相關審查。袁秀慧表示,監察院認為市府和遠
雄合約中有至少39項偏坦廠商的條文,法務局將重新檢視,必要時與遠雄再起談判。
法務局長袁秀慧昨指出,原本去年9月8日是市府和遠雄終止合約的底限,由於遠雄在到期
前一天表示,願意依市府程序重新送件審查,因此終止合約的流程沒有繼續往下走。遠雄
基於要商業理由,要維持商業面積,這情況下要達成公安標準就很難,目前據悉財團法人
台灣建築中心已完成審查,最快本月下旬遠雄就會依程序重新送件進到北市府。
袁秀慧說,遠雄被市府質疑的是是不按圖施工,和嚴重延宕工期;如果要繼續蓋就要變更
設計,重新取得新的建築執照,但在建築執照變更的過程,遠雄一直躲避公安的問題,就
會拖很久,現在建築中心完成審查,市府也在民調之後更清楚明白市民希望大巨蛋繼續蓋
,反而希望終止合約的人不那麼多,因此最新的進度是,遠雄可望在本月下旬送件依都市
設計審議和環評程序完成公安等問題檢視後繼續施工。
根據監察院的報告,市府先前與遠雄議約簽約過程中,有39項條文明顯偏向廠商,袁秀慧
證實確有收到監察院對此部分的意見,她認為,所謂BOT,市府既是主管機關,卻又是類
似民法上簽訂合約兩造之一,因此議約簽約時市府扮演是當事的一方,而不是公權力執行
者,合約也談不上偏不偏坦;只是針對監察院的意見,法務局將在遠雄重新送件並走完市
府內相關審議程序後,或許以外聘律師團的方式重新檢視這39項條文有無重新處理、議約
修改的實益,屆時再慎重檢討。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1300441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