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蔡瑞麟:台北勞動局忘記上訴被法院駁回

作者: medama ( )   2017-02-12 23:54:07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律師蔡瑞麟貼出法院裁定
表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跟台新銀行的官司 忘記在規定期間內上訴
遲了五天 最後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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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蔡瑞麟
9小時 · 台北市 ·
好扯!竟然遲誤上訴期間!
而且不是一、二天,而是整整五天?!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如何負責必須要讓我們知道!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22號裁定
上 訴 人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代 表 人 賴香伶(局長)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勞動基
準法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5年12月8日本院105年度訴字
第722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上訴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提起上訴,應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
內為之,行政訴訟法第241條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院判決係於民國105年12月15日送達上訴人,有卷附送達
證書可稽,上訴之不變期間自判決送達之翌日起,算至106
年1月4日(星期三)即已屆滿,上訴人遲至105年1月9日始
提出上訴狀,有收文戳可按,顯已逾上開不變期間。依首開
規定,其上訴即非合法,應予駁回。
三、依行政訴訟法第246條第1項、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
、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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