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校園誘殺前女友 狠男收押

作者: your135 (想不到)   2017-02-10 17:55:21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怒片】校園誘殺前女友 狠男收押
3.完整新聞內文:
(更新:新增王嫌收押及動新聞)
屏東高樹鄉校園女屍命案,警方經18小時積極偵辦,涉重嫌的死者邱女前男友王信仁(33
歲)今天凌晨零時20分出面到民族派出所說明案情,警方將王嫌帶回里港分局偵訊,他坦
承因為不想分手而殺害女友,全案今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
他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已向屏東地院聲押獲准。
王男聲稱不想與女友分手,談判時情緒激動犯下大錯,但警方指出,嫌犯根本是預謀犯案
,因分手後遭邱女封鎖臉書,他竟在FB用假名化身張姓人員,以要介紹社團人員給她認識
為由,約邱女出面在廣福國小見面;嫌犯前晚八點就到現場,邱女九點多抵達學校,王男
再透過FB訊息,要求她走進學校到籃球場,有幾名朋友要一起認識,不料一見面就用童軍
繩勒昏,用磚塊重擊頭部,再以水果刀刺傷及胸部。他否認性侵邱女,對於會褪下邱女牛
仔褲到膝蓋,是想故佈疑陣,誤導辦案人員以為是臨時起意的性侵案。
里港警分局長蘇榮明表示,王嫌犯案後搜走邱女身上財物200元、手機及個人證件後,從
邱女停在校外機車拿走另支手機,再將邱女機車、安全帽等推落水溝,隨後騎機車離去,
將邱女手機、證件及兇刀等丟棄在高樹鄉泰山村中央路。至於犯案時所穿衣服則丟在高雄
林園鄉龍潭路旁。警方已陸續尋獲犯案凶刀、衣物等,至於邱女的手機因被丟進路旁水溝
,被湍急水流沖走,得再花時間搜尋。
警方說,案發後死者朋友一直在臉書指控王男犯案,且提供資訊給警方,王男卻一直在FB
否認,還聲稱自己「連蟑螂都不敢殺」,會主動出面向警方說明,其實本來是想撇清該案
與他無關,沒想到警方出示證據讓他無法抵賴,只好認罪,所以並不算「投案」。
校園女屍命案九日清晨六時發發現報案後,警方專案小組偵查過程,即懷疑王男涉嫌重大
;但因比對案發現場附近監視畫面深夜影像不清,現場未發現凶刀等可疑犯案凶器,且尚
未尋獲邱女遺失手機等,警方一方透過調取通聯等補強證據手段,終於九日晚上取得拘票
,當晚開完專案會議,即兵分多路前往高雄林園區王男住處等可能出現場所找人。
警方表示,王男今天凌晨零時許從屏東市慈鳳宮,打電話向屏東警分局告知後,前往民族
派出所說明;里港警分局門口今上午有群眾聚集,有人揚言要找機會揍他,來自屏東市的
劉先生表示,分手就再交一個就好了,把女孩子的臉打得歪七扭八,太可惡了。(陳宏銘
/屏東報導)
更新時間 07:26
發稿時間 16:15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10/1052822/
5.備註:
不算投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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