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把後勁溪變咖啡罰300萬,違法載客罰11億?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7-02-08 23:25:56
※ 引述《zergaiur (aiur)》之銘言:
: 台灣的法律罰責太輕可以再討論~
: Uber重罰是挑釁公權力
: Uber不是一次就11億~
: Uber剛開始甚至罰0元, 只有警告~
: 然後才罰個幾千塊開始~
: 後來Uber擺明著就是準備個幾十億給你罰,沒在怕!
: 修法後先罰個5萬,叫你收手~
: 然後罰5萬也沒在鳥! 內部還有制度,司機被罰錢還能找公司補助~
: 最後才罰10萬..甚至連續加成的處罰~
: 當然,日月光違法排放廢水的罰則要再檢討~
: 而且去年也檢討也修法了
: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49890
: 問題是日月光也沒再排了...當然就沒再被罰
: Uber倒是還繼續無視
我覺的政府這樣罰uber 絕對是正確的
所以所有的法律罰責不應該訂上限才對
應該也要能重罰到11億才對
只要無視政府就要重罰啊
不管他日月光有沒有再排放
這根本就不是問題的重點
為何其他的罰責不敢像罰uber 這樣定罰責到11億
而罰uber 就能罰到11億?
政府的雙重標準才是問題的所在
請用同樣的標準把所有的裁罰也是比照辦理
不要只會大小眼好嗎?
不管是什麼法都一樣
都不該訂上限,不然就是上限定到11億
這才是公平正義
作者: qazwsx176 (很重要嗎)   2017-02-08 23:26:00
黨工上班啦,記得要去領加班費喔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2-08 23:28:00
UBER累積48張罰單才到11億 日月光是第一張罰單300萬如果日月光也累積48張罰單也一定會超過11億阿那沒戴安全帽也罰11億好了
作者: zergaiur (aiur)   2017-02-08 23:32:00
你說行政罰責不該訂上限? 這樣會過度擴增行政權罰Uber也有上限啊....你懂一罪一罰?一罪一罰,累犯加重50%邢責,這白紙黑字都有寫第一砲也就10萬...10萬差不多啦~一直要Uber改善,它硬是不改..現在改檢討被罰太重?所以意思是啥? 意思就是說改輕一點,他也不打算合法營運?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2-08 23:50:00
UBER罰單一張上限2500萬 UBER總共吃了4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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