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舉例說,如果大學教授教書一年賺120萬元,但他為了準備教材
: 自掏腰包20萬元買書,如果120萬元收入被認定是執行業務所得,那麼買書的20萬元是可
: 以扣除的,但若視為薪資所得,只能在計算綜合所的淨額時扣除12萬8千元,這就是大法
: 官認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違反租稅公平原則而宣告違憲的主要原因。(法庭中心╱台
: 所以...以後所有人
: 買車上下班或交通費都可以扣稅?
應該還是不行
這最大的影響就是稅務員開缺要暴增了
其實查稅要查到很精準其實很難,然後台灣又有一百多萬家公司
6百萬戶綜所稅
你要多少稅務員去查 = =
以營所稅來說
對於小咖的,財政部都是用簡單的公式套一下,也就是書審
超大咖的,就用外面的會計師簽證
綜所稅就更不用說了,6百萬戶是要怎麼查 = =
另外政府查稅是這樣的,各縣市都會列個年度目標
比方說台北2000億,高雄400億,新竹700億
目標達到了,稅務員就會放得很寬,但目標還沒到,就會查很嚴
所以基本上在台北,稅務員都放很鬆,因為幾個大咖一下子就可以達到目標了
有時候一兩百萬的稅,稅務員還懶得查
但在中南部,有錢人少,所以稅務員為了達到業績,都查蠻嚴的
像我同學前陣子網拍就被追稅加罰款要吐出120萬,現在還在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