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光一件事就值得連任了

作者: younghan (慈~I'll be there 4 u~)   2017-02-06 10:50:59
※ 引述《usyunoo (Ian)》之銘言:
105.8.3 北市勞動檢字第10535358400號
親愛的OOO君您好:
有關您申訴「OOOO股份有限公司」延長勞工工時不符法定要件及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一案,本局處理情形如下:
經查事業單位提供105年度2-5月份出勤資料與薪資清冊,勞工延長工時該公司依規定給予加班費。
所提「…強制性加班…」部分,經查該公司已依相關規定於101年6月22日經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勞工工時,符合延長勞工工時之法定要件。
另經查該公司員工名冊,未見有您的勞工資料,亦建請您協助確認所屬雇主身分。
以上答覆,如有不清楚或需要協助之處,歡迎向本案承辦人洽詢。
敬祝
平安順心 萬事如意
本案承辦人:蘇乙郡
電話:2931-0027 分機117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敬復
翻譯:他們家的勞工都是自願加班,平日加班也有給加班費,你不是他們員工請你閉嘴。
柯文哲好棒棒!
作者: younghan (慈~I'll be there 4 u~)   2016-02-06 10:27:00
你不是他們員工請你閉嘴有錯嗎www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2-06 10:51:00
老婆是不會檢舉?
作者: maboa (我沒有暱稱)   2017-02-06 10:52:00
老婆就是不想當壞人 到時候搭順風車啊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7-02-06 10:53:00
推這篇
作者: maboa (我沒有暱稱)   2017-02-06 10:53:00
壞人都不要我做 可能會被秋後算帳但不要算到我身上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2-06 10:53:00
不管啦就是沒查
作者: wenge321 (wen)   2017-02-06 10:55:00
都稽查了 公司也正常了 還嫌查不夠徹底 真是怪怪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2-06 10:55:00
老婆和他唱反調,好可憐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2-06 10:55:00
不然好歹要老婆錄個影 找個相關證據的 不然要人怎查
作者: aa01081008tw   2017-02-06 11:00:00
重點是他老婆要低調..然後老公想高調..死的不是你?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2017-02-06 11:02:00
別牽拖 這是無解的問題因為你配合公司加班 而不是拒絕勞檢不是政府要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02-06 11:09:00
這打的有點響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2-06 11:10:00
台灣人就是怕死,連自己具名檢舉都不敢,當奴隸活該
作者: zebra7   2017-02-06 11:33:00
不是去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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