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產工:勞動部勿護航 春節休假是合法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02-06 09:22:50
※ 引述《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台鐵產工:勞動部勿護航 春節休假是合法
: 時間: Mon Feb 6 03:09: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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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結論,春節運輸就是要用輪休,要請假除去重大假可請,才可以休假。
:
: 這是銓敘部94年函文。
:
銓敘部94年函文?
小魯駑鈍,來個連結吧?(或貼個文號)
通常拿來說的是這一條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27
第 4 條
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關務等機關 (構) ,為全年無休服務民
眾,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
前項以外之為民服務機關 (構) ,由主管機關視實際業務需要,在不影響為民服務
之原則下,自行彈性調整辦公時間。
軍事機關之休假制度,在基於國防安全考量及因應戰備之需要下,得由主管機關視
實際需要自行規定之。
: 另外支持依法休假跟風鄉民是拿勞動部的函文
勞動部的函文?
抱歉,小魯還是駑鈍,找不出來您是要引用哪個函文?
再貼個連結?或是給個公文文號?
通常拿來說的是這幾條
勞動基準法
第 37 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
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84 條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
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
者,從其規定。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50 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所稱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係指依各項公務員人事法令任用、派
用、聘用、遴用而於本法第三條所定各業從事工作獲致薪資之人員。所稱其他所定
勞動條件,係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安全衛生、福利、加班費等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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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面臨到94年銓敘部為準,還是103年勞動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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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打算從哪個角度來看:
法規從新原則
法規的位階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 我以台灣人民通常認知
:
: 台鐵應該全年無休,採用輪班制,提供服務,以銓敘部函文為準。
:
很多人心中都有個小小的慣老闆
台灣人民通常認知.....
1.上法院申告,就要先按鈴 (那個是殘障服務鈴啦)
2.車子撞到人,都是車子的錯
3.男生很安全,不會被性侵
(恕無法一一舉例)
:
: 另外最愛拿2003協議的結論,若要罷工,仍要備妥請假程序,台鐵春節以充分宣導春節管
: 制原則。
:
勞動基準法
第 39 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
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跟2003的協議有關?
: 重點台鐵尚未民營化,拿2004年協議會不會太扯?
:
: 不想幹快滾出去
:
: 若這300多人沒被登記曠職,我捐獻10000給南部家扶捐贈基金會
已經寄出曠職單
代替家扶感謝您的愛心,記得貼收據哦
: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7-02-06 09:23:00
現實的風向已經沒人在關注了,還在帶風向喔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7-02-06 09:29:00
看到一樓的回應,不要太灰心哦 台鐵的排班方法就是爛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2-06 09:30:00
1樓會怕帶風向的喔
作者: ucs1 (open咧)   2017-02-06 09:33:00
不爽不要幹 沒人逼你幹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2-06 09:35:00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06 09:36:00
加油啦 如果真的對。228再搞一次試看看啊。你在這邊玩文字遊戲有屁用,工會運動被搞到剩罷工再玩。去年補200多 今年再補五百。不用時間膩。甚麼鬼都要一次到位,出事被罵又躲起來,白痴左統勞。
作者: gn01838335 (寂靜的生存者)   2017-02-06 09:38:00
所以現在不就是要判定是公務員還是勞工嗎?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02-06 09:39:00
今年補五百,報到結束後剩下三百多吧然後再有一些退休的,3000缺額何時才要補滿 (請參閱歷史)大法官釋憲第270號,對這個奇怪的身分問題有解釋簡單來說,就是「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
作者: smallptt (Small .P.T.T.)   2017-02-06 09:42:00
的確是不爽不要幹呀(不爽就休假去囉)~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02-06 09:43:00
不同地方適用不同法令,參見勞基法第84條
作者: iljie ( 不能說的暱稱)   2017-02-06 09:45:00
不夠兇猛,全面罷工停駛才有用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06 09:45:00
我真的覺得很悲哀啦,台灣的勞運被這些假勞團搧動亂搞半年後,社會的支持不升反降,明明班表這訴求很正當,結果搞完罷工後,現在不是討論班表要怎麼改,是討論算不算公務員?你們真的把工會運動玩的有夠慘,有夠LOW。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2-06 09:47:00
悲哀的是協商機制完全失效,唯一手段罷工也被剝奪被別人把話塞到嘴中,還要被批鬥比22k好
作者: smallptt (Small .P.T.T.)   2017-02-06 09:49:00
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不如XD~不給休假還要叫人工作
作者: chadhsieh (謝老闆)   2017-02-06 09:50:00
台鐵能有企業工會就一定具有勞工身份了 工會法已經定義的很清楚了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2-06 09:50:00
工會只能當公司的傳聲筒,很悲哀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7-02-06 09:51:00
悲哀的是1.白紙黑字也有人能裝瞎 2.想反駁卻拿不出法律依據只好亂胡扯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06 09:51:00
就像推文這些左統勞,搞到工運好像剩罷工而已。這對民間勞工組工會到底有啥幫助啊? 資方看到組工會等於罷工,那個白痴老闆會願意讓自己員工組工會?又不是白痴,養老虎咬自己。從華航清算專機 一例一休打人 開車撞人 煙霧彈 會議翻桌,復興新工會一開口五十萬,台鐵拿過年運輸當籌碼,後面都是工鬥這群再搧動,早看穿了。同一套戲碼,甚麼事都要一步到位,不爽就鬧搞極端。搞了半年多民間的工會運動有興盛嗎? 白痴假勞團。
作者: maxsky (大天)   2017-02-06 09:52:00
這篇打臉打的不錯,給推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2-06 09:52:00
http://i.imgur.com/5zPN44e.jpg協商真的都沒讓步的地方? 爽的都不敢說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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