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情報員中國遭逮 家屬控自掏腰包800萬營救
3.完整新聞內文:
軍事情報局一名郭姓情報員2003年潛入中國蒐集情報,卻不慎被捕,他的哥哥指控他想盡
各種方法營救,才讓弟弟免遭中國判死,弟弟被關了7年5個月後順利返台,當初情報局曾
答應要支付營救費用,事後卻反悔,他因此提告求償801萬多元,但情報局表示,已在
2014年依規定支付572萬失事補償金,且強調並未委任郭男哥哥協助營救,士林地院審理
後,認定雙方不存在委任關係,判情報局免賠。
郭姓情報員的胞兄指出,他弟弟在2003年被軍情局派往中國從事情報蒐集,但3年後,弟
弟不幸遭中國浙江省國安單位逮捕,留置看守所,中國官方還栽贓他弟弟手中握有中國人
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部隊的重要資料,情報局隨即委任他協助營救,並保證弟弟安全返國後
,會全額負擔相關費用。
郭男胞兄說,他很擔心弟弟會被判死刑,利用各種關係疏通,賄賂跟交際費用等共花了港
幣122萬元、人民幣50萬元及新台幣28萬6千元,總共花了台幣801萬多元,才讓弟弟免於
遭判死刑,而是被中國依照間諜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經過減刑後,弟弟服刑7年5個月,
並於2013年回台,但軍情局卻拒絕付款,他不得已才選擇提告。
但軍情局指出,他們已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規定,在郭男返台後的隔年核發失事
補償金572萬多元,並在事發後,資助郭家相關律師、營救、入陸探視費、家屬慰問金、
家屬生活維持費等費用,軍情局強調,沒有另外委任郭兄營救郭男,且郭兄提出的帳務資
料,都是他個人及家屬的私人帳務,無法說明金錢流向或用途,難以證明這些花費都是營
救郭男的必要費用。
郭兄則提出2015年與軍情局副處長商談的對話錄音,當中郭兄表示:「一出事,你們說好
,我們沒有辦法,要我們家族自己處理,對不對?你們那個姓王的,跟我們講,沒關係,
你們有辦法營救,人沒事,你們花多少都沒關係,我們一定會賠償給你們」,副處長則回
答:「有,這個我有看到」、「我有看這個卷」。
郭兄又接著再問:「我處理完了,你跟我講成效是人回來,人怎麼回來?哪一個當間諜被
抓有辦法馬上回來的?有人這樣嗎?沒有吧!」副處長則回答:「當然是沒有」,郭兄指
出,此錄音檔可證明雙方存在委任關係。
但士林地院認為,錄音檔對話內容只有郭男胞兄自己的陳述,並沒有提到具體委任郭兄營
救弟弟的內容,而軍情局人員回應多為安撫即表示理解之情,至於郭兄所提出的帳戶資料
,也難以證明是營救的必要費用,因此判郭男胞兄敗,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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