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9成民眾反廢死 錢建榮:不要害怕民意

作者: TianlonG (78)   2017-01-26 18:53:25
台灣9成民眾反廢死 錢建榮:不要害怕民意 司法幫的是少數人
石秀娟 2017年01月26日 17:58 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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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反對廢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反對死刑檢察官、法官在量刑時承受不小壓力
呼籲台灣廢死的國際人權專家坦承,這的確很難解決,但台灣不再判處或執行死刑
,甚至廢死,是「絕對有可能」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則說,司法者「本來
就不要那麼害怕民意」,因為「司法者幫的就是少數人」,當行政、立法權不願履
行聯合國兩人權公約的廢死義務,「司法權應該自己來做」。
研究小組目標為廢死? 法務部官員:言之過早
前總統馬英九曾承諾廢死為長期目標,總統蔡英文對此議題僅稱廢死是普世價值,
並提出對社會溝通及說服、在機制與程序上提出配套等2條件說,未明確宣示廢死
。在上周兩公約第2次國家人權報告進行國際審查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承諾要在
3個月內恢復「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的運作。
法務部官員24日以電話受訪指出,負責相關業務的檢察司已著手研擬如何推動恢復
小組的運作,農曆年後將邀不同立場的民間人士加入;不過,他指出,小組可能會
改名,因為原本的名稱「預設廢死立場」,恐有支持死刑的一方不願加入,也就會
失去對話的意義,「現在講是不是要以廢死為目標,還太早」。
主張廢死的前法務部長王清峰2009年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但她隔
年3月因拒絕簽署執行死刑命令下台,法務部隨後終結前政府自2005年12月起有3年
多時間未執行死刑的紀錄,而在連續3年有死刑犯遭槍決後,主張廢死的9名民間委
員不滿小組被當成「花瓶」而決定退出,小組也終止運作。
「台灣有義務廢死」 廢死聯盟:說服民眾才是小組該做的
對於法務部官員的說法,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25日指出,台灣簽署
兩公約後,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6條第6項的規定,台灣就有義務廢死,
政府必須要有方法與步驟達成這個目標,法務部要讓小組恢復運作,應該找專家研
究廢死的配套,例如在取代死刑的替代方案、建立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的保護機制
、監所的改革等方面,以降低民眾對廢除死刑的疑慮、說服民眾接受廢死,這才是
小組要做的事,問題不在小組名稱或成員對死刑的立場。
9成民眾反廢死 國際專家:領導者應影響民意
兩公約的國際審查委員在今年的結論性意見與報告中指出,近年來台灣執行死刑的
數量和過去無異,他們對台灣廢死進度遲無進展「深感遺憾」,而台灣政府也持續
以絕大多數的民意支持為理由,保留死刑。
根據法務部所引用的最新民調,去年由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在2016年7月發表的
調查顯示,高達90.6%的民眾反對廢死。雖然近年來包括歐盟等國際人權專家不斷
呼籲台灣,即使民意不支持,領導者應展現意志,影響民意,而非跟隨民意,但如
何面對輿論壓力,仍是推動廢死運動者的關切。
「不是民眾要什麼 司法人員就回應什麼」
在歐盟經貿辦事處(EETO)和英、法、德在台代表處等23日舉辦「落實兩公約國際
審查及結論性意見」的座談會上,檢察官黃兆揚、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孫建智等人就
詢問兩公約審查委員,如何面對社會要求重大刑案罪犯必須被判處死刑的壓力,以
及對於社會認為重大罪案刑犯不值得被原諒的看法。
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主席薩瑪爾(Sima Samar)、德國曼海姆大學比較公法教授
瑞戴爾(Eibe Riedel)、前歐洲人權法院法官羅倫岑(Peer Lorenzen)在與談中
都說,這是很困難的議題,但一定有方法可以處理。
薩瑪爾指出,阿富汗也仍有死刑,如果有民調,應會有超過95%的民眾支持死刑,
但近年向阿富汗國家人權委員會遊說反死刑的聲浪也增強,民眾支持死刑主要因為
對人權教育和國際人權標準的了解不夠,且阿富汗有很多違反人權的事件,包括殺
戮、綁架孩童、鴉片種植等,民眾認為死刑可以對付相關犯罪,「但是執行死刑能
帶來一個安全、穩定、和平的社會嗎?答案是不行的」。
她指出,相較於阿富汗,以台灣的教育和法治程度,要廢除死刑雖困難,要花很多
時間和耐心,但是「是有可能的」,阿富汗也有很多保守派人士認為,依伊斯蘭教
法,殺人者就必須被殺,但是教育能夠改變民眾看法,只要政府及領導者能採取大
膽、勇敢的行動,認真面對這個問題,就有可能說服民眾。
對於司法人員,薩瑪爾也說,司法人員也應和政府一樣,要帶頭推動廢死,不是民
眾要什麼,司法人員就回應什麼,「而是要落實保護人性尊嚴的原則」。
羅倫岑則指出,輿論是會受到民眾所接收的資訊影響的,政府應帶頭影響民眾對死
刑的看法,「我並不是說法官不用重視民眾的意見,他們應該要」,但是,「關於
死刑等酷刑的問題,法官應有足夠的勇氣做正確的事」。
「行政、立法權不面對廢死義務 司法權就自己來」
國際審查委員4年前首度來台審查時,主要引用《ICCPR》第6條對生命權的保障呼籲
台灣廢死,並連結到第7條禁止體罰和酷刑的條文,今年在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則直接
引用第7條。他們指出,台灣在學校、軍隊等各部門已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體罰,但
是「體罰最極致形式」的死刑卻仍被使用。
錢建榮指出,南非憲法法院就是將死刑視為殘忍刑罰,而宣告違憲;《ICCPR》第7
條禁止酷刑是源於對人性尊嚴的保障,我國已有許多釋憲文確認人性尊嚴是我國憲
法的原則,「從尊重人性尊嚴、禁止酷刑的角度,就應廢止死刑」。
錢建榮認為,南非從禁止酷刑的角度切入宣告死刑違憲是台灣可以學習的。他指出
,最高法院有就個案的量刑做死刑的言詞辯論,這是不夠的,「應把層次拉高到死
刑的法政策辯論」,以《ICCPR》第6、7條為主軸,勇敢指出死刑是殘暴酷刑的本質
,然後宣告死刑違反兩公約,應予禁止,或者也可聲請釋憲。
他指出,兩公約生效後,廢死就是台灣的國家義務,行政、立法權不願面對,司法
權應該自己來做,司法權監督行政、立法,司法權認真面對兩公約,行政、立法就
必須被迫真誠面對這個義務,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的要求。
錢建榮指出,司法者本來就不要那麼害怕民意,「如果我們怕民意,就應該當行政
官、當立法者」,因為司法者幫的就是少數人,死刑犯的權益就是少數人的權益,
就是要對抗廣大自以為自己不會變成死刑犯的民意。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1-26 18:53:00
戴鋼盔往前衝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01-26 18:54:00
我是不支持也不反對 但9成這種數據簡直鬼扯
作者: bbufoul (盯盯)   2017-01-26 18:54:00
司法者幫的就是有錢人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7-01-26 18:55:00
9成太少 至少9成9
作者: jaxjax (老科)   2017-01-26 18:55:00
法官:我不害怕民意,我只是沽名釣譽
作者: anoreader   2017-01-26 18:55:00
這數據其實差不了多少啦說真的 換誰調查都差不多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1-26 18:55:00
喇賽,不是法官?
作者: Auslayer (タヤシモ)   2017-01-26 18:56:00
國情不同 因為會多了很多殺人不會被判死的極端想法者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7-01-26 18:56:00
平行時空嗎?
作者: positivebill (無知老伙子)   2017-01-26 18:56:00
敢作敢當,不要害怕死刑
作者: anoreader   2017-01-26 18:56:00
連有設計過的 有前提配套措施的廢死 數據也是一面倒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7-01-26 18:57:00
狂欸 這法官敢說實話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17-01-26 18:57:00
我真的對法律系很有微詞......看不出來法律系的意義在哪?
作者: soyghcg (仙女撫我頂 結髮受長生)   2017-01-26 18:57:00
就是這群,把鬼島司法搞的只保障少數人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17-01-26 18:58:00
法律系對人民到底有什麼幫助?
作者: soyghcg (仙女撫我頂 結髮受長生)   2017-01-26 18:58:00
司法無法服務保障多數人,那存在意義是什麼?
作者: drigo   2017-01-26 18:58:00
年金改革下一波就是砍這些司法官的錢
作者: windwater77 (恋は渾沌の隷也)   2017-01-26 18:59:00
自以為不會變成死刑犯wwww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01-26 19:00:00
..........法官都有大頭症??
作者: soyghcg (仙女撫我頂 結髮受長生)   2017-01-26 19:01:00
反正鬼島殺一個人不會判死,記得活不下去先殺一個狗官
作者: noonecare (新手駕駛)   2017-01-26 19:02:00
忽視民意,你乾脆獨裁算了
作者: wink4086 (CLin)   2017-01-26 19:03:00
講幹話
作者: j21802 (八德張孝全)   2017-01-26 19:04:00
廢物法官先去死啦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17-01-26 19:05:00
犯罪潛力股出沒注意
作者: Gief ( )   2017-01-26 19:07:00
...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1-26 19:09:00
要獨裁硬幹就是了
作者: cvit (小胖豬)   2017-01-26 19:10:00
我學歷低,所以我反對廢除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7-01-26 19:18:00
以後就私法正義
作者: homer0403 (人活著就是為了學會珍惜)   2017-01-26 19:19:00
外國人廢死 是因為配套做的好 而台灣監獄都要爆了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7-01-26 19:39:00
幹你娘垃圾
作者: Zombieslayer   2017-01-26 19:51:00
法律就是保障弱勢族群(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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