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不簡單嘛...
首先,房子是我的,等我死了之後把房子賣了換現金,再平分可以吧?
如果是在我生前就非得要讓子女分家
那我會讓兒子決定家產的分法(ex.房子,錢等等),
讓兒子公平地分成兩份(兒子理組的,至少在分配上是比較合乎邏輯與公平性)
再讓女兒先選擇要那一份(女兒文組的,省得她選完後要是後悔有藉口哭哭)
這樣一來至少大家都能接受,是吧?
※ 引述《AJPuk (阿傑)》之銘言:
: 我阿傑 大家新年快樂
: 這問題啊
: 如果今天你是父母,家裡兩個小孩一男一女
: 男的從小讀理組,長大去輪班,雖然薪水不錯,但是沒房子沒有女生要跟他結婚
: 女生從小讀文組躲在舒適圈,長大當萬年考生不然就是領個兩三萬(然後通通拿去追韓星
: 偶吧跟出國增加國際觀花光光),可是年紀到還是有回收業者娶回家養
: 這種情況下你房子要給誰
: 所以我縮,女生不要一邊要求有車有房才嫁,一邊又回家跟兄弟搶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