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檢察官領得多嗎?算很不錯了,但你也要看是要跟誰比,
跟一般受薪階級比,那當然是高上不少,
但看看考上法官需要唸的書的量、需要準備的深入程度,
相對律師考試的難度,確實是要難一大截,法檢的學歷背景與對法律理解的能力,
都是台灣PR99以上的人,對比同樣PR99但在不同領域者的收入與工作品質,
台灣院檢辦案的那個負荷量,拿這個薪水,真的不過份。
部分有識之士建議應由資深律師轉任法官才有社會經驗、辦案品質的論調,
這更是大錯特錯,法官檢察官起薪雖近10萬,但還得先在司訓所蹲個兩年領四萬多,
受訓完後還得按國家命令,分配到你不見得想去的地院或地檢署,
你覺得資深的、辦案認真、實力夠強的律師,會願意再準備一次司法考試,
然後去拿一個比他薪水或開業收入還低的數字?
那最後轉任法官檢察官的會是哪些律師?還不就是在市場上混不下去的律師,
那這些人轉任法官、檢察官,其裁判或起訴品質會比目前要好嗎?恐怕難以期待。
況且法官檢察官天天面對社會上的牛鬼蛇神,看都看到膩了,
社會經驗恐怕還屌打白吃一堆米的中老年肥宅咧。
目前這個制度本來就是相對理想的,早點把人才騙進來,
再用終身俸跟高社會地位吸引你做到退休,對國家而言CP值才是最高的,
至於說罵什麼恐龍法官,還是請罵的人看過判決書內容再下結論會比較好,
多數令人意外的個案判決,往往都是基於證據不足、立法缺漏、鑑定困難等客觀限制,
導致法檢不得不作出令社會意外的判決或不起訴處分的結果。
如果判決要符合社會期待才可以,那直接手機APP公投就好,哪裡還需要設什麼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