鍵盤公務員簡短的回覆你一下
※ 引述《IanPan (旅行為下一次出遊找靈感)》之銘言:
有朋友 家裡領 低收補助
所以 錢都必須借用別人的帳戶存 或是值接拿一本存簿用
因為區公所 會檢查全家的收入 包含存簿錢的流向
全家的收入當然不會只看你的存簿
還有你買賣不動產、股票交易、扣繳憑單...
小孩有沒有繼續就學或被報扶養等等
小孩是資優生 跳級念碩士班 也不能打工 因為這樣就沒有
打工一個月收入一兩萬是不會被取消低收的
一般而言 低收補助 不是為了幫住家庭民脫貧嗎?
低收入戶 兒少生活扶助(老人生活扶助、殘障生活扶助)
請問哪一個字告訴你是為了幫助家庭脫貧?
台灣的福利本來就是屬於殘補式福利
近年針對脫貧有另外的計畫實施中 但也很燒錢
不過低收就是補助讓你生活不致陷困而已 脫貧不是主要目標
為何 反而低收的小孩 像是王子公主一樣 只能專心念書 不能打工
而一般中產之家 或在台北有房的家庭
有沒有低收身分 通常跟你有沒有房無關
因為低收資格看的是「公告地價」
而公告地價跟實際地價差很多
也就是說低收對於不動產的資格很寬鬆
所以有不少低收入戶其實「身價」是高於中產階級的
小孩就必須提早成熟 打工或學貸去支持自己的學業
怪的 倒底是 堅持要繼續享受低收補助的我朋友
還是 整個低收的補助計畫
又或著 是雖然覺得應該幫助弱勢 卻又覺得 媽的 弱勢可能比我還有錢 而不爽的我呢?
就是相對剝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