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劉樂妍為「脫星」抓狂撂狠話要立委謝罪

作者: aerocasper (人生是種修行)   2017-01-18 17:27:18
台灣雖保障言論自由
但不能接受公然侮辱
支持F杯杯上法院吉他
但~~~~~~~~~~
F杯杯是要在中國吉台灣立委?
還是中國人在台灣吉台灣立委?
拿中國的法律斬台灣的官??
引述《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之銘言:
: ※ 引述《waynesosad (傷心欲絕)》之銘言:
: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70118/103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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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樂妍為「脫星」抓狂 撂狠話要立委謝罪!
: : 2017/01/18 12:32 8905
: : G奶女星劉樂妍上周在臉書發表「遼寧艦護台論」引發爭議,綠委黃偉哲酸她是脫星
,?
: : 也回嗆他知名度低。沒想到此事還沒完,她今凌晨在臉書發長文要求黃偉哲道歉,爆

: : :「公眾人物可以接受公眾評論,但是不可以被公然侮辱!」
: : 劉樂妍在文中稱自己的代表作是她的真胸,以及全台灣人民都知道的《深蹲下去撿肥

: : ,但百度了對方,卻看不出對方的政績有什麼。她強調自己沒拍過三級片,也沒拍過

: : 集,如果拍過訪問的棚拍就叫做脫星的話,「那全台灣叫的出名號的女藝人一半以上

: : 『脫星』了」。
: : 她要求黃偉哲必須道歉,因為自己不是脫星,加上現在沒有經紀人,任何人開罵她都

: : 再忍,並撂下狠話:「如果你不想因為罵我的這句『脫星』成為你未來從政道路維基

: : 上的污點,那你真的就不要再惹我了!」(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 這樣大家很難辦。
: 1.看來是要提告妨害名譽罪的誹謗還是公然侮辱。但是「脫星」能不能告就是問題。
: 2.偵查庭要先定義什麼叫脫星,可能要雙方律師蒐集資料。這個大概就要上法庭講很久

: 3.定義了脫星之後,法官要判斷脫星兩個字是否具有貶義足以毀損原告人格。
: 4.原告在大陸工作生活,真的要告的話需定期出庭否則對法官心證很不利。
: 5.代表作是她的真胸? 這恐怕不符合著作權法上的定義。我剛剛稍微翻了一下著作權法

: 6.深蹲下去減肥皂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6iVvpwBELA
: 這個...恩...我就姑且稱妳為歌手? 可以嗎? 別告我,謝謝
作者: jackchangaa   2017-01-18 17:39:00
人格分藍綠,台灣總統在中華民國,精神分裂,倭奴是日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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