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大生搭錯車遭撞死 父母求償只獲賠10萬

作者: chrisdy (chrisdy)   2017-01-15 16:11:25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牽涉到,到底台鐵想要提供什麼樣的運輸環境。
我從判決書、還有相關新聞資料,認為有一些問題可以討論:
1.台鐵對於「讓乘客搭乘通往調車場的列車」這件事,沒有過失嗎?
有板友說,列車外面都會顯示終點站、或者是停止營運的字樣。
我不曉得這些事情這幾年是否有改進,但在我高中時代(大概2010年左右),
作為一個天天搭台鐵通勤的學生,我基本上是不相信列車外的跑馬燈,
因為常常顯示跟月台上的顯示版不符,往往必須向列車長再次確認。
請注意,本案發生在2013年9月,那時的狀況是怎樣不得而知。
再者,案發當時晚上(判決書記載23時許),相信各位都知道,
即便是像樹林站(一等站),晚上八點後車子就不是很多,當事人抵達北上月台
,很可能看到車子就上車,而且當事人想要到板橋(一等站)。通常大家都知道
北上的車子都會停板橋站吧。在一個你心裡知道錯過了可能就要等到凌晨、
加上北上月台停靠一台外觀上正在營運(有冷氣、燈火通明)、車門敞開的車輛,
我試問板友們會怎麼做?
台鐵說,他們踐行了清空車廂的sop程序,也就是兩個人,分別從列車兩
端檢視車上情況,直到兩人交會為止。並且,防止有人在這個過程上車,也會有人
緊盯月台監視器,一有人上車,將以無線電通知車上人員。但有疑問的是,為何
不關車門再進行這項檢查呢?如果說月台時常有很多旅客,觀察監視器的人員
也難以確實掌握狀況。那晚間11點的樹林站月台是怎麼樣,我只知道一等站嘉義站
在晚間九點,就是小貓兩三隻。
2.被載到調車場後,台鐵人員可以怎麼做
如果各位google一下調車場的狀況,都會知道那裡不是像車站有月台(可能方便
維修作業吧),那在那個充滿危險的環境,一個學生應該可以怎麼做?
板友提供很多意見,例如打電話報警、大聲呼叫等等。但是當事人選擇自行下車
沿著鐵軌走。樹林調車場離難樹林站甚至是樹林站都不遠。本人沒有到過現場看過,
但是試想一個學生,看到遠方有光源(車站的月台),他會怎麼做?
另外就是,就連台鐵人員在調車場,跨越軌道時都有正確的sop以避免遭到火車
撞擊,那一個對於鐵道環境不熟悉的學生,在那個充滿危險的環境呢?
大家說,最好的方式是不要下車。但這樣不就表示,那個環境是充滿風險,
甚至你下車都不是明智之舉。那台鐵是否在把關上,也就是在避免有人搭到這些
要駛往調車場的列車,這個責任是更大的,因為一旦有人上車,他將被載往一個
充滿危險的地方。而台鐵人員下車前要再做一次確認嗎?台鐵沒有這個規則,就
表示無過失嗎?如果抵達調車場不需要檢查,就表示當初在樹林車站的檢查
是很嚴謹的而且符合大家對於運輸服務的期待吧。但是有嗎?連門都沒有關閉的檢查
呢?
3.這件事情在高鐵會發生嗎?在日本呢?
有人可能會問,票價不同、國情不同、發展程度不同呀。但是我們到底期待
火車的運輸服務具備什麼樣的水準。怎麼樣友善的環境?
以上的論述,可能會有人覺得要求未免太高、這樣乾脆別提供服務了。
但一個人進入到車站,就猶如進入到醫院,因為我們不是醫學專長也不是鐵道
運輸專業,那種對於環境的不熟悉,是需要很多的保護照顧。
今天是大學生發生這種事,如果是一個小孩子呢?台鐵有沒有限制未滿18歲
的人不能搭火車?那我們目前的運輸環境足夠了嗎?夠安全了嗎?
這件事是不是只是單純當事人白目?
大多數人都知道不能走鐵軌,所以台鐵就沒有過失嗎?
何不把此當作一個讓台鐵可以更好的機會?
※ 引述《mori030 (木x3=森)》之銘言:
※ 引述《Top5566 (湯伯56)》之銘言:
: 蘋果
: 【傷心片】男大生搭錯車遭撞死 父母求償只獲賠10萬
: 新北市郭姓男大生2013年9月在樹林火車站買票搭車回板橋住處,但誤上沒載客的太魯

: 號到樹林調車場,郭男發現後,下車沿鐵軌走回樹林車站途中,不慎遭另一列車撞死,

: 男父母因此向台鐵請求國賠562萬餘元,但台北地院認定是郭男自行走鐵軌致死,不符

: 國賠規定,但郭男買票搭火車意外喪生,依《鐵路法》相關規定要賠郭男10萬元,可上

: 。
: 郭男父母主張,兒子於2013年9月9日晚間11時在樹林火車站買票搭車回板橋住處,見太

: 閣號停在月台毫不猶豫就上車,覺得不對勁時,該班車開到樹林調車場,於是下車沿鐵

: 走回樹林站,豈料,途中遭一輛區間車撞上慘死。
: 郭男父母認為,台鐵樹林站包括站長等所有站務人員均為公務員,未確實確認該輛已不

: 載客的太魯閣號停在第二月台,導致郭男誤搭該列車到樹林調車場,調車場人員也沒監

: 、清查並有效引導回樹林車站,導致郭男沿鐵軌返回樹林站途中遭區間車撞死,有嚴重

: 失,應依《國賠法》負賠償責任。
: 台鐵則主張,該事故應適用《鐵路法》而非《國賠法》,且郭男是自己誤搭太魯閣號到
調
: 車場,過程中並未聯絡車場人員協助,反而自己沿著禁止跨越的鐵軌,試圖走回樹林站

: 以致途中被撞死,相關站務人員被控業務過失致死部分也都已不起訴確定,證明台鐵並

: 疏失。
: 至於調車場非公共設施供公眾通行,台鐵並未怠忽職責,郭男父母無權求償,就算台鐵

: 有疏失,也因郭男疏失而減少賠償金額。
: 法官認為,本案是鐵路事故,依法適用《鐵路法》而非《國賠法》,又當天樹林車站告

: 板有顯示「注意:終點站樹林進場列車,請勿搭乘。」也有播放「本次列車僅到本站為

: ,其他旅客請勿上車」,又有2名清車人員交錯清車,已盡管理之責,又鐵軌本來就屬

: 險區域「禁止跨越」,郭男擅入鐵軌本有疏失,又有電話可聯繫卻無作為,因此郭男父

: 無權請求賠償。
: 但法官認為,因郭男買票搭車已與台鐵有運送契約存在,自應依《鐵路法》及《鐵路行

: 及其他事故損害賠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第4條「鐵路機構因行車或其他事故,致人死

: 或傷害,而能證明事故發生,非可歸責於鐵路機構者,對於受害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

: 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的規定,賠償郭男父母10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14/1034858/
……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地方是
男大生是真的無心搭錯車嗎?
首先太魯閣沒記錯應該是不發售無座票
就算拿其他票上車也要當作無票加收
那當初是否要故意逃票
到站才發現搭錯?
而到了調度站手持的又是其他車種的票
於是才不敢求助站務人員……
作者: MasamuneDate (伊達政宗)   2016-01-15 06:19:00
人死了隨便你說,你還可以說他是外星人派來的間諜,怕被地球人發現
作者: iam18qt (iam18qt)   2016-01-15 06:54:00
自己三寶到死了有很可憐嗎?
作者: shadowless (....)   2016-01-15 06:56:00
一步錯步步錯
作者: monster (宅嬤)   2016-01-15 07:05:00
台鐵應該上訴,對方無票搭車,哪來樹林到調車場的票
作者: douglasc0904 (我要發達......)   2016-01-15 08:21:00
你的推理邏輯很好
作者: tddt   2016-01-15 09:40:00
笨死活該
作者: tvbic   2017-01-15 16:14:00
這種腦殘學生 死一死也是剛好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01-15 16:14:00
電影題材可以拍這個,比什麼低能殭屍爛片好多了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01-15 16:16:00
常搭火車你會看到 有人什麼都不看不聽 先跳上車再說
作者: kagaline (卡嘎賴)   2017-01-15 16:16:00
是台鐵的錯 賣票給低能搭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01-15 16:17:00
舊型車 跳上車等車子開動再跳下車 台灣一堆這種智障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1-15 16:18:00
總覺得很多人討論的時候都下意識忽略這種白目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01-15 16:18:00
記得監視器有錄到 該男衝進月台就跳上車了
作者: Rinehot   2017-01-15 16:18:00
搭錯車也不該走鐵軌
作者: fisikiki   2017-01-15 16:20:00
我被推文誤導了 我覺得此文講得有道理 大站與大站間的通勤 理論上每班車都會到 誰知會開一班工作車來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01-15 16:22:00
他趕時間又搭錯車一定心慌,亦至於錯上加錯,各種不幸
作者: skyswolf (天)   2017-01-15 16:24:00
都晚上11點了 基本上都沒車可搭了 還趕什麼時間?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01-15 16:28:00
fis你以後別搭火車了 還理論上每班車都到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7-01-15 16:31:00
難怪國軍會發喝水小卡 一堆基本常識還要別人預防
作者: ironaxe   2017-01-15 16:43:00
時間沒掌握,播音沒聽見,字幕沒看到,車種隨便坐,路線任意走,讓我們繼續檢討台鐵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1-15 16:50:00
基本上不載客的車卻載到了人,台鐵就有疏失了.不管他進行了啥SOP,車上就是有人啊,又不是忍者或隱形人.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7-01-15 16:54:00
有疏失那就依載乘客到機場賠償 走鐵路那是乘客的問題並不是因為在乘客到機場害死他的ok?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1-15 16:55:00
法官判決書已經寫了 台鐵早就盡了責任 包含告示等有人就愛腦補台鐵有疏失 呵 翻案成癮了嗎?橋上圍柵欄 有人就愛越過柵欄站高高看風景 摔死再哭國賠?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7-01-15 16:58:00
這種是非不分 大家意見都很好的言論才是大問題
作者: skyswolf (天)   2017-01-15 17:17:00
怎麼讓台鐵更好 你講講看啊 只會講好聽話沒用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01-15 17:21:00
在日本也是有台灣人走鐵軌被撞死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7-01-15 17:24:00
1.臺鐵已盡注意義務,無責任 2.本文無限上綱,是社會亂源.
作者: hsnumax (^_^)   2017-01-15 17:27:00
認真看完幫你推,有些國家的判決很保護消費者,看起來很不合理,但最後結果也有逼迫店家改進SOP的好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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