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議員推《台灣旅行法》終結斷交限制,台美高層將可自由互訪
20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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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美國聯邦眾議員今天在總統蔡英文過境舊金山返回台灣前,再度提出鼓勵台美官員互
訪的《台灣旅行法案》。法案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雙方高階官員互訪。
蔡總統「英捷專案」中美洲訪問團結束薩爾瓦多行程,過境美國西岸舊金山返回台灣。美
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與薛曼
(Brad Sherman)於蔡總統過境前,再度在國會提出《台灣旅行法案》(Taiwan Travel
Act)。
法案指出,台灣關係法自施行後,美台關係由於美方在高階官員訪台上自我設限,導致雙
方缺乏溝通。美國政府應鼓勵雙方各層級官員互訪。
羅艾斯聲明表示,台灣作為民主政體,對美國在區域間的利益至關重要。鼓勵美台政府官
員互訪,包括高層級官員,將進一步強化重要的台美夥伴關係。
美國國會兩院曾於2016年9月提出類似法案,不過面臨總統與國會選舉,會期緊湊,未能
在114屆國會卸任前完成立法。
台美斷交後,雙方官員因未有正式邦交關係,加上北京關切,僅能低調往來。
歐巴馬總統執政期間,美方經貿與環保官員陸續訪台,但國會仍關切中華民國政府與軍方
高層無法前來華盛頓,總統過境美國東岸僅能停留紐約的限制。
風傳媒報導,若《台灣旅行法》正式生效之,將會允許台灣高層官員直接會見白宮、國務
院或是國防部的高層,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毅就說 : 「若參訪不再受限
,兩個民主國家的友誼及互助合作的模式將更為堅韌。」
《台灣旅行法》強調「在適切展現尊重官員尊嚴的情況下,允許台灣高層官員進入美國,
並與美國官員會面,包括國務院及國防部官員」,也保障美國官員可以由駐美國台北經濟
文化代表處,或任何其他台灣成立的機構在美國進行的正式活動。
現行的《台灣關係法》是台美關係的基石,雖然因為此法的存在,讓美方得以用主權獨立
國家對待台灣,不過卻也對美國、台灣高層間的參訪設下限制,導致雙方很難進行有效溝
通。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毅就說:「當中國的獨裁領袖們來到華府,走過白宮
的紅毯、享受著21槍禮炮禮遇的時候,背負著台灣2300萬人期待的民選領袖,卻被拒絕在
門外。 這裡是美國領土,能夠決定誰可以踏上這塊土地、參訪其首都的,應該只有美國
自身;在北京的共產領導們,不應該有置喙的權利。」
目前《台灣旅行法》仍然只是提案,若欲生效正式成為美國法律,除了需要經由參、眾二
議會通過之外,最終還必須要由美國總統簽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