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休息日加班早退 算一天?

作者: good900183 (Cousins)   2017-01-15 01:24:5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休息日加班早退 算一天?
3.完整新聞內文:
一例一休衍生不少新問題。勞工在休息日排班卻提前下班,是否應請假、是否應返還加班
費等看似微小的問題,卻意外挑起勞資敏感神經。業界提醒,未來執行上易引發勞資對立
,使勞資關係陷入緊張。
在一例一休新制,休息日出勤須加碼給加班費,且工作時數以累進四小時、八小時、12小
時計算。假定勞資雙方約定好休息日加班八小時,勞工工作了五個小時因故提前下班,是
否該得請假?雇主是否可依據「勞工請假規則」追回請假期間薪資?此問題在立法院、勞
動部、業界都引發熱議。
依據勞基法規定,勞工上班五小時,可領八小時的錢,但若須請假,勞工恐怕被追回三小
時工資,且可能影響全勤獎金。
勞動部日前邀請專家學者研究討論後決定,原則上,休息日排班卻無法完成上班時數,將
比照國定假日處理原則,勞工須依據「勞工請假規範」請假,勞工若請事假,雇主無須給
薪;勞工若請病假則給半薪,至於休息日請假可否列入全勤獎金計算中,因全勤獎金並非
法定,回歸勞動契約規範。
一位業界人士指出,勞動部上述決定恐有違反這次勞基法立法意旨之嫌疑。因為立法旨意
是要讓雇主在休息日加班時付出極高代價,所以加班費才有四小時、八小時及12小時累進
計算設計,勞工工作了五小時後下班,理論上是要給足八小時工資,而勞動部顯然有不同
看法,反而凸顯當初立法不該以四小時、八小時及12小時累進計算加班費。
勞動部官員則認為,勞工在休息日排班卻提前下班,是否應請假、返還加班費等問題,與
立法意旨是兩件事,不宜混談。官員也建議,雇主若要請勞工在休息日加班,最好是做足
四小時、八小時、12小時計,盡量減少加班費計算上的紛爭。
勞動部做出決定後,有勞工質疑,雇主可能休息日讓勞工工作五小時之後,故意要求勞工
請事假,以規避加班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八小時計的規定,以減少加班費支出。
對此,官員憂心地說,自一例一休新制實施以來,部分勞工係以極端例子去設防,防備雇
主鑽漏洞,或是A了加班費等;若一直以此心態來看,勞資關係自然不會好,雇主也會擔
心勞工是不是故意「做一小時A四小時」,防來防去,將沒完沒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229229
5.備註:
作者: reader2714 (無毀的湖光)   2017-01-15 01:27:00
說個笑話 極端例子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7-01-15 01:33:00
北七,沒想清楚就硬通過的北七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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