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幾個朋友聊天
發現原來大家每天的上班時間都是10幾個小時
朋友A 112法律畢業後考上律師 目前在信義區某知名事務所上班
月薪約50~60K 每天7點到公司 晚上10~12點左右回家
朋友B 陽明山學店會計畢業 目前在101上某知名事務所上班
月薪約70K初 每天7點多到公司 常常弄到凌晨1~2點回家
朋友C 學店哪個系畢業我忘了 在台北市勞工職業工會上班
月薪30K左右 每天8點前到公司 晚上9~10點回家
A有加班費 但報加班費不能全報(我不知道為什麼)通常只拿到加班時數的4/1
B也有加班費 但下班時間要去打個卡下班 再回位置上繼續做事
C有沒有加班費我不知道 但聽他說每個月收入就30K左右
以上是昨天聊天知道的
換算成時薪 最高的是B 時薪比麥當勞打工多30幾塊
A和C開始有了去麥當勞打工的念頭
常聽長輩說現在年輕人太草莓 不耐操
所以不年輕的人以前工時都是20幾小時嗎?
是我的朋友圈比較不一樣嗎?還是台北市勞基法也是玩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