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問題太過簡化,當初那個世代的官員自己立法規定可以這樣領,問題在於是只有跨
越新舊制的軍公教可以這樣領,之前和之後都不能,然後拿全體納稅人錢去補貼,但是這
一世代跟未來年輕人勢必繳得多,領得少甚至領不到,那就公平嗎?不然政府不要補貼,
就領到破產重新歸零,這樣對下一代才公平。
引述《ej4g4 (在我的時代還有唱片行)》之銘言:
: 看了好幾篇回文推文,覺得有些人真的很好笑
: 我家人沒有人是公務員,所以我不是既得利益者,
: 只是當一個政府想賴帳就賴帳,
: 用各種方式鬥倒你
: 怎麼還會有人來幫這個政府講話…
: 假如有一天你買一個保險,
: 結果銀行發現他們這樣會虧錢,
: 就開始賴帳,
: 說以前繳的都不算,
: 我相信你絕對會把他們告到歪頭。
: 我也覺得是要改革,
: 但是重點是政府直接用這種賴帳的方式,
: 第一次成功了,那之後呢?
: 以後遇到就直接賴帳?
: 反正台灣現在很慘啦
: 勞工公務員在那互鬥
: 政府資方在那笑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