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律顧問提醒:天國法律高過人間法律

作者: AMU200A (小宣傳)   2017-01-13 10:40:24
1.媒體來源:
基督教今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教會情色糾紛如何解? 專業法律顧問提醒:天國的法律高過人間的法律
3.完整新聞內文:
這陣子,藝人秦偉的桃色風波,在社會上鬧的沸沸揚揚。即便是在教會中,仍可能碰上類
似的情色和財物糾紛,對此,牧者和基督徒應如何警醒看待?身兼傳道人和專業法律顧問
的任秀妍律師,以法律背景結合聖經真理,提醒基督徒,即使未觸犯法律,「從教會來看
,天國的法律高過人間的法律。」
從事法律工作超過30年,任秀妍是許多基督教機構的「義務法律顧問」,許多教會的弟兄
姊妹碰上法律問題,都會向她尋求協助。被問到教會最常碰到的法律糾紛,任秀妍表示,
一個是「騙色」、另一個是「騙財」。
若牧者和會友彼此沒有立好界線、或沒有警醒注意,很可能落入「情慾試探」。更麻煩的
是,牧者利用女會友的愛慕,藉故教導或與之親近,此恐涉及法律。
「有一條罪名是〈利用權勢姦淫罪〉,並不是用『強暴』手段,而是利用其『上對下』的
權柄,讓底下的人『不敢說不』。」任秀妍提醒,有這種權柄關係,即便看似「你情我願
」,仍觸犯法律。此法規範在刑法第228條中,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出現的情
況是:老闆對下屬、老師對學生和牧者對會友。
騙色:即使未觸犯法律 「聖經裡的道德標準更重」
即使在教會間,彼此沒有「權柄關係」的弟兄姊妹,仍可能因著對彼此的「信任」和「敞
開」,被有心人士作為威脅。
針對秦偉的情色糾紛,其是否有利用年輕姊妹的單純愛慕,成為加以利用的把柄、或主動
表達愛慕,讓沒有防備的姊妹陷入情感和情慾誘惑?雖真實情況難以確知,但任秀妍先補
充,未滿16歲的合意性行為絕對犯法,「倒貼」都不行,更別論金錢交易。
但,若未觸及法律,教會應如何面對類似情況?她以〈馬太福音〉第18章的經文作為提醒
,對於「頻頻違反真理規範」的會友,教會應「帶兩個人去規勸」。若仍不悔改、不聽勸
,聖經甚至用「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形容教會會友是可以與其「保持距離」,
甚至趕出教會的。
「(教會)應該告訴大家,秦偉必須悔改。」任秀妍相信,其應出來「面對、認罪和悔改」
,若再不悔改,便趕出教會。「(因為)在聖經裡的道德標準更重,即使沒有用『強暴』的
手段,但欺騙感情、有婚外性行為,仍不為神所允許。因為從教會來看,天國的法律要高
過人間的法律。」
騙財:義人恩待與施捨 「人欠我的,上帝會還我」
此外,「騙財」也是令任秀妍相當痛心的情況,「(教會姊妹)有時較沒有防備心,為了傳
福音給某個人,就一直被騙錢。」自己也有類似經驗,只因為對方表示是慕道友、又有受
洗意願,任秀妍最終也只能「認賠」。
但身為傳道人,她提到〈詩篇〉經文,「惡人借貸而不償還;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
」相信所做的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上帝,為了救對方,「人欠我的,上帝會還我。」
總結來說,不論「騙色」或「騙財」,在法律上都會碰到模糊地帶。因此對基督徒來說,
認識和熟記神的話非常重要,身為律師和傳道人,任秀妍強調,「我最清楚,天國的法律
,比人間的法律更嚴苛。」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
,這人便為有福!-《聖經》詩篇1:1~2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dn.org.tw/m/New_Info.aspx?++C1ID=02&C2ID=0202&ID=8227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作者: winwoeld (pp)   2017-01-13 10:41:00
..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7-01-13 10:42:00
這篇在公三小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13 10:42:00
天國法律顧問嗎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7-01-13 10:43:00
像是沒有血緣的小孩父母不會愛之類的?
作者: gfneo (gfneo)   2017-01-13 10:43:00
這位專家先去天國執業再來說吧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17-01-13 10:43:00
可以請假嗎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7-01-13 10:45:00
天國法與人間法的交界: 當事人死亡 訴訟終止
作者: MetalRose (金屬玫瑰)   2017-01-13 10:45:00
台灣 天國 一邊一國
作者: rookiecop   2017-01-13 10:52:00
我看有些人的道德標準是能先請假暫時跳過的嘛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7-01-13 10:54:00
這位"顧問"是護家盟的。還有,什麼教會可以排斥....亂七八。遭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1-13 10:56:00
大哥....你是法律顧問不是天國法律顧問好嗎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7-01-13 10:58:00
這篇是從"基督教今日報"出來的,本來就是給教友看。轉來八卦版很沒意義,這邊又不是每個都是教友。
作者: liudwan (dwan)   2017-01-13 10:59:00
好萌啊
作者: horseham (給我水球)   2017-01-13 11:15:00
阿兩在天國法下已下地獄 在人間還可以當警察
作者: AMU200A (小宣傳)   2017-01-13 11:16:00
就「新聞」阿,怎會沒意義,這邊轉來的新聞對你都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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