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遵守兩大原則 例假、休息日可彈性挪移

作者: ll95566 (政大金城武)   2017-01-13 00:58:40
遵守兩大原則 例假、休息日可彈性挪移
勞動部近日發出一份新的函釋,強調只要遵照「7天週期內必須有1日例假」、「勞工不得
連續工作超過6天」兩個原則,例假、休息日只要經過勞工同意,可以在7天週期內任意挪
移,大幅增加排假的彈性。
7天週期須1日例假、不得連續工作逾6天
一例一休在去年12月底上路前,勞動部先在去年10月以新的函釋解釋勞基法「7休1」的原
則,並取消一般情況例假可挪移的規定,避免勞工連續出勤超過6天。不料一例一休上路
後,因為無法挪移例假、休息日,造成雇主排班的困擾,勞工也無法依其需要調整假期,
造成不小的反彈聲浪。
日前高雄市勞工局更發函至勞動部,希望勞動部能夠解釋清楚,避免徒增困擾。勞動部今
天表示,外界對於這份函釋有所誤解。
勞動部新函釋 增加排假彈性
勞動部說明,去年10月施行的函釋主要是避免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天,因此第7天用休息日
或例假斷開連續出勤日數,讓勞工休息。若是勞資雙方經過協議挪移例假或休息日,只要
遵守「7天週期間有1天例假」與「勞工不得連續出勤6天」兩個規範,原則上並不違法。
舉例而言,若一名勞工本週的例假為1月10日、休息日為1月12日,按照原本大眾的認知,
下一次的例假日與休息日分別為1月17日與1月19日。但照新的函釋,只要經過勞工同意,
就可以挪至該週期中的其他日期,但必須遵守前述兩個大原則。
雇主若違法 可處2萬至100萬罰鍰
如果該名勞工同意將下週1月17日訂為休息日、1月20日為例假,並於1月12日休息日加班
,那麼1月17日的休息日,雇主就不得要求勞工出勤,否則勞工將會連續出勤超過六天。
勞動部說明,若雇主不遵照兩個原則排班即違反勞基法,可處2萬至100萬的罰鍰。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45859 自由
作者: a40041   2017-01-13 00:59:00
完全政治,完全亂搞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7-01-13 01:00:00
那除了七天假被砍之外跟原本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7-01-13 01:00:00
只要經過勞工同意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1-13 01:00:00
重罰兩萬
作者: kyosp (Allen)   2017-01-13 01:00:00
?
作者: dio0204 (逐雨)   2017-01-13 01:00:00
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 勞工洗洗睡
作者: znck (風月)   2017-01-13 01:01:00
勞工被同意 過橋囉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7-01-13 01:02:00
挪你老木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1-13 01:03:00
幹你老妹民進黨真把人民當北七
作者: lloop (................)   2017-01-13 01:03:00
其實這是挖洞,那六天中ㄧ定有一天是休假或例假
作者: cappa (cappa)   2017-01-13 01:03:00
反正沒人要抗議嘛 爽! 砍7天假+漲物價囉
作者: lloop (................)   2017-01-13 01:04:00
休假有高額加班費,例假要補假老板ㄧ踩紅線就爆囉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7-01-13 01:08:00
越改越亂喔,物價一樣回不去。
作者: patoo (完了完了 要變砲灰了 )   2017-01-13 01:14:00
當初不是說要全國作息統一?
作者: drigo   2017-01-13 01:15:00
這樣就跟未修法前一樣啦....像製造業仍可以維持做六休一,
作者: hosen (didi)   2017-01-13 01:16:00
越改越爛,如果是上百人的單位,今天誰休假,誰上班就得先
作者: drigo   2017-01-13 01:16:00
第六天工作算加班,修法修爽的哦....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7-01-13 01:16:00
最蠢的事終於發生了 亂調休息日和例假日 結果勞工周休二日
作者: lloop (................)   2017-01-13 01:16:00
我的理解是,修法後加班費變多。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7-01-13 01:17:00
會不能連放 休息日的加倍加班費也沒得賺
作者: hosen (didi)   2017-01-13 01:17:00
查表,有人有事不能來也不能挪,因為可能會超過7天
作者: lloop (................)   2017-01-13 01:17:00
當然,只屬我的理解,我的工作不是人資啊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7-01-13 01:18:00
別傻了 休息日的加班費勞工實際上賺不到 老闆調開休息日
作者: hosen (didi)   2017-01-13 01:19:00
你臨時請假,別人也可能不能代理,因為超過七天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7-01-13 01:19:00
你是想賺甚麼 當初一堆綠委說勞工想賺加班費 現在看真是屁
作者: drigo   2017-01-13 01:20:00
高雄市勞工局幹這種事最勤快,不愧是陳菊的下屬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7-01-13 01:21:00
很好呀,這樣物價就會下降了
作者: mglynite   2017-01-13 01:21:00
什麼都彈性 立法立好看的喔幹
作者: PTTakatsuki (akatsuki)   2017-01-13 01:30:00
垃圾資進黨發現得罪金主了?
作者: a29976137 (billy)   2017-01-13 01:43:00
民進黨幹的好
作者: cho1986 (小育)   2017-01-13 01:49:00
樓上的A 若是調開也只能在一個月中挪移 你老闆也不會跟你說這是例假 因為就直接違法 就算是還是要補假給你 月底結算 中間連上6就一定要放一天 只要只放4天 老闆沒算休息日加班給你 直接告一定贏 不要拿8週彈性出來說 就算是8週 最少也要有8天假 跟連上6放1的規定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7-01-13 02:23:00
七天一定要有一天例假,我想不懂例假怎麼移,往前下週變八天一例假,往後前一週變八天,誰能教我?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1-13 02:39:00
也讓郵局解套,輪班就可以少付加班費
作者: RiverMan1 (RiverMan)   2017-01-13 02:59:00
超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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