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警「刀刀攻擊要害」 律師辯:不慎傷頭

作者: ebod221 (ebod221)   2017-01-12 07:44:07
大叔不懂,身為一個律師,這樣極力幫自己的當事人辯護有什麼問題?為什麼會有人推文
說律師不怕報應嗎
古美門收錢辯護時難道會跟法官說:我當事人罪無可赦,請法官從重量刑嗎?
律師這樣辯護當然沒什麼問題,只是法官若採信的話才讓人無言吧
※ 引述《Eliphalet (我大聲講嘢唔代表我冇禮)》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殺警「刀刀攻擊要害」 律師辯:不慎傷頭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bit.ly/2ilq3SG
: 詹男今當庭唸道歉信。資料照片
: 台北市一名28歲詹姓男子2016年3月29日持牛排刀在捷運新北投站砍殺黃姓警員頭部等

: 害,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士林地院今辯論終結,詹男委任律師薛煒育表示,詹男身材

: 小,如果真要殺人,不會挑選壯碩的黃男,可見他並無殺人犯意,只是不小心傷到黃男

: 部,希望法官改依普通傷害罪論處。
: 薛煒育指出,詹男身材瘦小,若真要殺人,不會選擇體型相較壯碩的黃男,而且他當時

: 擇背後攻擊,並無殺意,只是過程中因為拉扯,才會不慎傷害到黃男頭部「這樣攻擊是

: 還是傷呢?希望合議庭爭酌卷內客觀資料評斷」,且詹男在2005年已出現怪異妄想還就

: ,這次也是因罹患精神疾病才會鑄下大錯,他犯案當下根本不具有辨識行為能力,希望

: 官依法減輕其刑。
: 詹男今出庭拿出手寫書信表示,案發後他曾寫信寄到醫院表達歉意,但被當事人的家人
退
: 回了,「我希望今天可以將信交給他,表達我的歉意。」詹男並當庭唸出信件內容「對

: 害人造成身心傷害...很抱歉...希望請求黃警員原諒,我對不起黃警員」,最後向黃男

: 躬致歉。
: 黃姓警員則表示,他知道詹男的行為是殺還是傷,「他第一刀用小跑步方式,直接撲上

: ,今天是因為我比較高壯,不然他可能直接一刀砍到我頸部了」。
: 黃男還指出,當時他先請捷運車廂內遊客往裡面移動,還來不及回頭時,就被詹男從後

: 攻擊,即使他奮力抵擋,詹男卻刀刀朝他要害攻擊,「若非從警20多年所受的專業訓練

: 我可能早已倒地不起。」
: 黃男並指他背部傷口極深,差一點就刺進肺部,所以至今睡覺仍會刺痛,右手臂也還舉

: 起來, 希望法官依法判刑。法官諭令本月25日宣判。 (顏凡裴/台北報導)
: http://bit.ly/2j9neFp
: 詹男辯護律師薛煒育。顏凡裴攝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bit.ly/2j9khot
: 5.備註:
: ......
作者: Leo4891 (Leo)   2017-01-12 07:45:00
辯護沒錯 但要合理 但是講白癡話那還請你幹嘛?這裡由法官會採信才有鬼 律師有沒有職業道德亂辯護阿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7-01-12 07:46:00
白不白痴是看判決結果
作者: mikocwd (五航戰護衛組^q^)   2017-01-12 07:46:00
樓下八卦成步堂解惑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7-01-12 07:47:00
法官如果判決都跟鄉民想得一樣 就不會有恐龍法官了
作者: chameleon (勇)   2017-01-12 07:48:00
律師這樣就是扯,除非他公開承認說自己是滿口謊言的白爛公開承認自己是白爛後,要是法官還信他的辯詞,才好推拖
作者: sukaijun5566 (KJ)   2017-01-12 07:50:00
這樣講還好吧 法官一堆判決是比這律師說得更扯的...
作者: shan83 (無盡深淵、寂靜虛空)   2017-01-12 07:51:00
威龍闖天關沒看過?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7-01-12 07:55:00
問題是法官真的會信啊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01-12 07:58:00
律師:我們的工作就是豪洨 喔 說錯 是辯護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1-12 08:05:00
重點是殺人故意是用客觀推主觀,砍重要部位法院必認為有殺人故意,律師除了精神抗辯外當然只剩雙方實力不對等之類的話啊,這就是做給當事人看麻
作者: nnsc (nnsc)   2017-01-12 08:06:00
唬爛是他的工作啊,不唬爛沒飯吃
作者: clubbox (史上最強7788 )   2017-01-12 08:09:00
法律誰在看道德的啦
作者: freshbanana (新鮮香蕉)   2017-01-12 08:09:00
傷頭?吃到姑婆芋頭???
作者: kinoyamato (Kino)   2017-01-12 08:11:00
一堆沒法學常識的秀下限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7-01-12 08:33:00
律師是個職業,是要賺錢的~說老實話這篇新聞也是在幫他打廣告,連姓名都出來了,代表他的敬業程度很高,絕對有他的市場在
作者: iam0718 (999)   2017-01-12 08:46:00
法官會信該罵的是誰
作者: angraer (>.^)   2017-01-12 08:56:00
法官判的都跟鄉民想的一樣,才是恐龍法官吧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7-01-12 08:56:00
有種東西叫良心
作者: angraer (>.^)   2017-01-12 08:57:00
認定法官恐不恐龍的標準竟然是有沒有跟鄉民想的一樣XD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7-01-12 09:19:00
angraer: 法官判的都跟鄉民想的一樣,才是恐龍法官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1-12 09:19:00
律師的工作是隱惡揚善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不是叫你黑的硬要凹成白的
作者: angraer (>.^)   2017-01-12 09:20:00
我在回應五樓啦XDDD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7-01-12 09:20:00
還好吧 這律師沒反咬警察自己靠過來的 算良心了
作者: panzerbug (蟲子)   2017-01-12 09:23:00
工作是說謊、欺瞞大眾,你不說我還以為律師是詐騙集團
作者: angraer (>.^)   2017-01-12 09:25:00
律師說謊?判斷他說謊的根據是什麼,台媒報導?如果台媒夠公正權威,把報導當成論述的基礎之一,還可以接受啦,問題是台媒水準…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1-12 09:32:00
就事實明確 沒什麼特別好講的啊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17-01-12 09:44:00
跟法盲鄉民判斷一樣的話才是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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