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擁50億資產 血液基金會遭控不當黨產

作者: stockapp (平安就是福)   2017-01-11 21:48:49
為了避免社會大眾受到此次事件影響而不再捐血而讓影響到需要血液的民眾
是否可改成合作社模式,捐血人就是合作社會員,
當年有盈餘就依照捐血次數比例分紅配會員。
譬如一年有180萬次捐贈,假設可分配的盈餘一億,每個捐血者每次分56元台幣。
(56元可當作車馬費)
這樣就大家都公平
作者: loveyou9527 (省錢小弟)   2017-01-11 21:49:00
公平
作者: rookiecop   2017-01-11 21:50:00
自己賣比較好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1-11 21:52:00
捐愛滋血,要賠錢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7-01-11 21:52:00
跟主婦聯盟一樣 其實也可考慮
作者: Sashaaaa (布亞啟曲)   2017-01-11 21:55:00
該付給吳伯雄 丁守中的還是要付喔 一毛都不能少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1-11 21:55:00
當捐血成賣血 血液品質 量都會出問題
作者: hosen (didi)   2017-01-11 21:56:00
那以後沒人要捐血,現在法人財報公開都止不了毀謗,改成合作社賣血?還不吵到天花板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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