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電業法 明挑戰三讀

作者: a7420852 (顯然是不太好)   2017-01-10 23:56:58
有關電業法報導幾乎看不到
只有說到未來修法通過 有新生兒的家庭可以小確幸一下
我說這種略施小惠的做法,後面一定夾帶龐大的看不見的利益輸送
自由化現在呢 財團不滿意 環團也不滿意 到底修這種法 還這麼趕
到底有什麼用? 到底對誰有幫助?
很多文章寫到智慧電錶,智慧電錶跟售電業根本兩回事好嗎?
而且說智慧電表可以有效平衡尖峰離峰電力,根本唬小
你會因為看了智慧電錶,就決定在半夜吹冷氣,而不在中午開冷氣嗎?
或許智慧電錶有葛來分多加十分的效果,你硬要說成加兩百分
所以售電業要開放? 根本鬼扯
幾個修法盲點提出跟大家討論
制定電價公式 vs 獨立電價管制機關
如果有公式可以依循,那電價管制機關要來幹嘛用的?
電價平穩基金 vs 自由化漲價謠言
廢核會漲價這個可以接受 讓財團有圖利空間漲價就讓人不能接受
為了消除民怨所以跟大家說,發電有賺的錢會存起來,以後漲價補貼給大家
北七嗎? 這跟 挖路 填土 不是一樣的意思 路面不變 但是包商過這一手就是賺到了
電價公式由經濟部提出,立法院審核,根本不需要電價管制機關
不要為財團鋪路,就不需要平穩基金穩定電價
想發展綠能,能源自主 環保 做法很簡單 不要修電業法 先處理再生能源
接下來要講一個目前沒出現過的論點
發國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
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
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
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如果我們發行國債,由全民認購,不分財團企業至小老百姓,都可以為了發展綠能
呼應政府的募資,只要把國債設計成良好的投資工具 把資金從房地產、定存
等較不流動的市場移動往電業開發國債 資金問題就解決一半了
再來 刪除台電敦親睦鄰預算項目 嫌台電髒 該砍不砍 搞自由化
讓更髒的財團有機會上下其手 這樣對嗎?
整個民進黨 小英以黨領政 立院過半 沒有辦法處理台電?
多一些公聽會 聽證會 沒有辦法汲取民間經驗監督台電?
連台電都管不好 期待將來能管理財團經營的發電廠?
連一例一休怎麼搞得漲聲四起都處理不了,現在你能放心讓電業法通過?
電業法修法真的不應該等到第二階段才來處理,現況就要避開往財團化鋪路
※ 引述《justice2008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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