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蘋果》調查 一例一休 僱主5花招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7-01-09 11:15:58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蘋果》調查 一例一休 僱主5花招
3.完整新聞內文:
亂挪假日 省加班費
2017年01月09日
【連線報導】我國《勞基法》實施32年來最大幅度修法已上路,一例一休自上月23日實施
以來,休假、加班費計算都出現重大變化,引發勞資雙方恐慌,《蘋果》也彙整新制上路
兩周多以來企業5大花招,不僅勞工未蒙其利,資方也怨聲連連,消費者更無端受物價上
漲之累;《蘋果》民調有66.89%民眾認為一例一休造成勞工、企業、消費者三輸。民眾痛
批,台灣慣老闆太多,政府真要祭出鐵腕。
《勞基法》新制包括7天中應有1例1休,1天為不可加班的例假,另1天為勞資合意可加班
的休息日,但休息日加班費為加發1又3分之1和1又3分之2倍,且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元
旦起勞工特休假天數除增加,也明訂勞工有優先排假權,年度終結若還有未休完特休假,
僱主須折算日薪。
輪班例假竟半夜起算
不少企業為避免成本增加想出各種招式,《蘋果》依民眾投訴整理出5大花招-包括片面
公告挪移休息日;要求員工預排未來一整年特休假;甚至有餐飲業把排假系統的第6天鎖
死,不准排班,要分店自行解決人力不足;或如台鐵遭揭露將輪班員工例假、休息日從凌
晨3時下班開始計算至隔天凌晨3時;還有企業讓勞工在休息日到另家公司加班以節省加班
費。
以公營的中華郵政為例,儘管先前已宣布將減少周六營業郵局數量,但仍有員工投訴,資
方片面將周六排為「工作日」,把「休息日」調至周一到周五。另也有科技大廠把國定假
、休息日、工作日大挪移,避免勞工加班的日子屬休息日。
勞動部表示,國定假日和休息日調整需勞工同意,且休息日僅能在7天內挪移。中華郵政
副總王淑敏說,此事已與工會討論,將朝對員工有利方向解釋。
SOGO逼預排全年特休
餐飲業者必勝客員工也向《蘋果》投訴,總公司鎖住系統讓員工無法單周排班到第6天,
缺人要店經理自己想辦法,到時可能休息日上班要打別人的卡來因應。勞動部說,公司禁
上6天班屬內部管理,並未違法;但若員工確有出勤,就須有出勤紀錄和發給加班費,否
則違法。必勝客回應,確實禁止員工排第6天班,但也禁止代打卡,將加速人力招募。
有SOGO百貨員工則向《蘋果》投訴,公司要求員工預先排定今年全年的特休假計劃,質疑
強迫員工排假。勞動部說,排假權屬勞工,若勞工拒絕提前排假,僱主不得強迫,也不可
因此將特休假作廢。太平洋SOGO則澄清,發給員工的「年度特休使用計劃表」僅是建議,
盼員工好好休假。
勞團2016工鬥連線則揭露台鐵將員工例假、休息日約定成自下班時開始計算,例如勞工凌
晨3時下班,就從此計算24小時到隔天凌晨3時為休息日,破壞員工完整假日,造成員工過
勞。
休息日赴分公司加班
對此,勞動部稱固定輪班制勞工確可這樣計算,台鐵未違法。台鐵局長鹿潔身也說,曾問
過勞動部,但現已和工會就排班調整勞資協商中。
坊間也傳言,有企業讓勞工在休息日到另家公司加班,節省休息日加班費支出。但勞動部
官員認為此招不實際,因兩公司都需幫勞工保勞保、提繳勞退金,給特休假等權益,未必
能省成本。
「工會少只能靠勞檢」
勞動部為落實新法,規劃第1季宣導、第2季輔導、第3季起勞檢,但期間若有重大惡意違
法事件,仍要求各縣市政府開罰。近日也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達成共識,將增聘300多名
勞檢員。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台灣工會組織率太低,只能透過大力勞檢來落實。一例一休實
施前,勞動部宣示要落實勞檢,現在又改口第3季才勞檢開罰,「《勞基法》實施了32年
都還有一堆資方違法,緩衝2季完全不合理!」
上班族楊小姐說,縮短工時是國際趨勢,僱主要人多做事,多付點加班費天經地義,但台
灣慣老闆太多,僱主寧願違法也不願意把利潤分享給勞工,政府真要祭出鐵腕。
【一例一休僱主5大花招】
1.片面公告挪移休息日或國定假日
勞動部回應:
挪移需經勞工同意,且休息日僅能在每7天周期內挪移
2.要求勞工先排定全年度特休假
勞動部回應:
法令僅規定僱主需告知勞工有多少天特休假,若勞工拒絕提前排假,僱主不得強迫,也不
得將特休假作廢
3.休息日、例假約定自下班時的時間點起算
勞動部回應:
固定輪班制勞工確實可這樣計算
4.禁止勞工在第6天上班
勞動部回應:
屬於公司內部管理,並未違法,但若勞工有在第6天上班的事實,需如實記載出勤紀錄,
並發給加碼加班費
5.讓A公司勞工休息日到B公司加班
勞動部回應:
A、B兩公司都需保勞保、提繳勞退金,給予特休假等權益,企業未必省成本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109/37513968/
5.備註:
A、B兩公司都需保勞保、提繳勞退金,給予特休假等權益,企業未必省成本
說個笑話,企業未必省成本。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09 11:17:00
我真的很少聽過把勞工弄在兩家公司裡面 根本划不來...其實目前業界最常聽到就是 勞工加班只給補休
作者: danorken (dan)   2017-01-09 11:17:00
兩間公司欸 這樣做三年 特休不就28天? 是這樣算嗎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09 11:21:00
現在一例一休不潮惹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7-01-09 11:22:00
三輸根本是豪洨說法啊雇主沒有發加班費→勞工不加薪→等於成本沒增加→就沒理由調漲物價
作者: m21423 (WSH)   2017-01-09 11:22:00
另一間工司時薪人員給最低工資就好 特什麼休
作者: parislove3 (艾草糖)   2017-01-09 11:23:00
發加班費→生產成本大增→勞工薪資提升
作者: yolun0408 (靠左走)   2017-01-09 11:27:00
b公司用兼差時薪制沒特休放假問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1-09 11:35:00
依勞基法來講 時薪制的一樣有特休假 按比例而已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17-01-09 11:37:00
台灣老闆真的很棒
作者: terrytina19 (翼)   2017-01-09 11:44:00
民進黨電業自由化後 物價大漲一波!!薪水保持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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