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Uber司機發怒了! 擬8日發起「免費載客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1-07 17:11:11
政府跟小黃要這樣雞掰沒關係
我建議UBER改成不以金錢交易
而用"載客"來當交換條件
設計一個平台 可以累積點數
我載人一次 一定路程 可以有1點
我有這1點 我就可以叫別人載我同樣路程
機車算0.5點
也可以跟外送的業者合作
送餐飲、生活用品.....等等
讓那些雞掰小黃沒生意做
去當遊民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7-01-07 17:12:00
但是點數的認定 也是隨政府說 說你等於金錢你就等於金錢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7-01-07 17:12:00
載滿一定里程送金飾不就好了
作者: yangguang (阿一)   2017-01-07 17:12:00
人家就是要賺錢才來開誰還跟你點數。你87分不能再高了
作者: clala   2017-01-07 17:13:00
我猜Uber不會鳥你的建議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1-07 17:14:00
當uber是慈善事業?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7-01-07 17:14:00
XDDDDDDD不賺錢開啥uber,有種不要免費4小免費整個年假阿
作者: hgame   2017-01-07 17:14:00
自己都有車了幹嘛賺點數給別人載?
作者: Mesa5566 (Victor Mesa)   2017-01-07 17:15:00
所以UBER公司靠抽成點數喔 員工薪水等於發點數免費搭車?
作者: nadiaInochi (狗狗)   2017-01-07 17:16:00
你可以找幾個朋友一起,大家載來載去不就好了
作者: swiminmoon (在月亮遨遊)   2017-01-07 17:16:00
高級反串XD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7-01-07 17:17:00
所以阿 八卦版不發廢文 還能發甚麼
作者: liujackkl (留聲機)   2017-01-07 17:22:00
廢文
作者: spyair ( 跳 過 )   2017-01-07 17:25:00
還是有實質對價關係阿
作者: fubjj58 (scar874ni)   2017-01-07 17:27:00
有看過廢文 沒看過廢的那麼高級的
作者: yuetsu (Super White)   2017-01-07 17:29:00
哇 真棒 改啊
作者: guogu   2017-01-07 17:37:00
這樣不算營利也比較接近uber所說的共享
作者: techih (Super)   2017-01-07 17:45:00
我會支持 我很早就想要這樣做了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7-01-07 17:46:00
其實應該是有方法繞啦,現在的法就是模糊地帶一堆不過UBER感覺腦袋比較直,想要政府有新法直接接受他的概念不然如果真的走名義上的共乘模式看政府怎麼查XD照這文說的方案UBER真的可以合理抽平台使用費阿XD 用這個系統付點費用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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