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冒出頭來講幾句話
資方覺得加班費太高,但是重點是為甚麼要加班啊?
老闆們觀念很奇怪,
就一定要看到人在那邊兢兢業業加班作賤自己才叫認真工作嗎?
為甚麼不去思考作業方式、流程能不能改變?
如果有人省下時間完成任務,得到的是自己的時間而不是更多的工作,
他又何必要花費自己的健康與休閒去為你拼命啊。
如果在家裡就能完成任務,又為甚麼要讓人在辦公室做給老闆看?
真的需要人手就多聘人啊,用派遣用臨時用外包都可以,
有些老闆想法很怪,多出人會以為自己管理有問題
這些都是可以調整的,尤其是資方腦袋更需要調整...
不過並不全是資方的錯,因為新法為了七天假而倉促上路
並沒給社會足夠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