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ny9667 (大八)》之銘言:
: 事實就是台灣垃圾老闆一堆
: 不是找藉口漲價,就是私下威脅恐嚇員工
: 台灣真的守法的老闆手指頭都數得出來
: 法令定的再好,對一堆台灣垃圾老闆都沒差
: 不守法的垃圾就只有兩種
: 1.廢物老闆,沒能力還要硬要當老闆,自己賺不到錢,就從員工該得的薪水賺
: 2.垃圾摳老闆,自己賺很多,對員工卻連勞基法都不遵守,不給加班費
垃圾的不是老闆 而是政府
有法令在那邊 不執法 又故意修低罰則
正常的雇主自然就游走法律邊緣
你可以想想 路邊違停 要只是開勸導單而不是罰單
馬路亂像會怎樣?
勞動法令也是一樣
人類是靠法制來建立社會準則
當政府故意放縱這塊
嘗到甜頭的人是不會放手的
我只能說 上任前一個身兼四個門神 年領兩千萬乾薪的人
是不會理你這種市井小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