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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正妹女店員天天逛服飾店 被請出還不滿揮拳
2016-12-28 22:31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蘇姓男子逛服飾店時,被店內正妹女店員「煞到」,連續二個星期,每天都去逛服飾店,
並藉機跟女店員攀談,後來還想摟女生的腰、摸她的頭髮;女店員不堪其擾,請隔壁眼鏡
行黃姓老闆幫忙勸他離開,蘇竟惱羞成怒對黃揮拳,新北地檢署今天將他依傷害罪提起公
訴。
起訴指出,29歲蘇姓男子從今年11月初逛到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間服飾店後,就每天前
往報到;蘇只有偶爾才會買衣服,平時耗在店裡的時間都在找女店員講話。女生原本還儘
量應付,但蘇卻得寸進尺,講話時靠近女生,又摸頭髮又摟腰。
上月21日上午11時許,蘇姓男子又跑到服飾店,女店員不堪其擾,請隔壁眼鏡行的黃姓老
闆勸他離開,黃向蘇表示如果要買衣服就快買,不買的話請離開;結果蘇突然就對黃的臉
部揮拳,導致黃受到左眼眶、左臉頰挫傷、血腫等傷勢。
黃報警提告,偵訊時,蘇供稱黃也有動手,他是為了自保才會反擊;檢察官詢問他為何每
天都去服飾店,他回「這個根本案無關吧」,拒絕回答。檢方認定蘇犯行明確,事後檢方
詢問告訴人,蘇是否還有去服飾店,結果目前蘇仍是天天報到,但改成站在對面馬路看著
女店員,沒有進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