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救觀光 國旅卡8千元 限跟團

作者: keyin ( )   2016-12-27 17:07:29
※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銘言:
: 先釐清一下事實
: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
: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簡單說,勞工特休沒放完的,雇主應該折算日薪發給工資
: 所以依照現行修正的勞基法
: 假如工作9年有15日特休,日薪1500元的話
: 通通沒休假,雇主隔年就應該發2萬2千5百元工資給你(15日x1500元)
: 請不要說從來沒領過這錢呀,台灣老闆哪有這麼好
: 那代表你們公司不按勞基法,應該去檢舉
: 法條規定得很清楚
以上論述完全正確,勞工本該維護自己權益。
不要把老闆養壞了
: 公務員之前一樣比照勞基法規定,沒休完的特休,就發給日薪工資
: 公務員跟勞工大家都一樣,很公平
: 所以公務員如果有15日特休,日薪1500元,都沒特休
: 政府也應該發2萬2千5百元工資
日薪並非都1,500元,年資愈高休假愈多,薪水也愈高
: 看到這邊應該沒有問題吧
: 公務員沒有佔國家便宜,因為勞工也是相同規定
: 這也不是福利,勞基法規定這是"工資"
: 扁政府為了省錢,強迫公務員要特休14日,然後發給1萬6千元
是為了改變不合理,並非單純為了省錢
休假重要還是不休假獎金重要?
講坦白,我會為了不休假獎金而放棄休假
政府強迫休假,我看不出那裡出問題。
: 這東西就叫做"國民旅遊卡"
: 所以發現問題了嗎
: 如果特休14日都不休假去上班,日薪1500元的話,本來應該領2萬1千元
: 現在政府換個名目苛扣公務員,只給1萬6千元
: 平白無故就被訛詐了5千元
: 換成是你,你生不生氣?
休假日還去上班,要怪雇主?還是你佛心來的?
不是要勞工去檢舉,維護自己權益?
假都休了,還硬要扯說被訛詐了原來的不休假獎金
假都休了,那來的不休假奬金?
不懂你為何生氣?
: 現在更扯
: 如果今天有家"資進產業有限公司"規定
: 公司員工特休假沒休所發給之工資
: 其中有8千元必須要在公司的關係企業使用,而且只能買特定商品
: (就像明年規定8千元一定要花在特定旅遊業)
: 請問你會不會覺得有點扯?
: 明明就應該是我自由運用的工資,卻限制使用方式與對象
: 請問你覺得要不要出來抗議呀?
: 如果真的還是覺得很好呀,很正確呀
: 那請立法委員修正勞基法,把國民旅遊卡推廣到全民、全勞工適用
: 大家都一樣,這樣就最公平,誰都不用出來抗議啦
   白痴政策,可以用選票制裁,
體質不良的旅遊業,讓倒就讓它倒
致之死地,而後生。
光靠公務員強迫消費只是飲鴆止渴
反對政策要提出反對的理由,
而不是去扯說你的不休假獎金被剝奪。
很多人指出公務人員很多單位忙到連補休
都送給政府了(超過六個月沒補休自動失效)
啊是不會去申訴嗎?或請調單位嗎?
不然,辭掉工作,去民間企業呀。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27 17:09:00
喔你這種結論跟那些叫人家去考公務員的大決有什麼不同?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6-12-27 17:11:00
廢文
作者: ttghost (飛翔)   2016-12-27 17:13:00
不合理的事情解決方法竟然是換單位,這邏輯
作者: cimone (cimone)   2016-12-27 17:14:00
那是不休假的加班費 不然全國統一加班費一律旅遊卡消費嘛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6-12-27 17:22:00
所以公務員越來越好考啊 因為強的都走了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6-12-27 17:26:00
表妹在新北市政府,最近耶誕節活動,假日人潮最多,要是放假不去加班辦活動那來的工作人員,你去指揮?
作者: emoil5566 (一抹兒五六變全暗減陣容 )   2016-12-27 17:45:00
推樓上 一堆人以為公務員都米蟲+18% 加班還要被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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