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銘言:
※ 引述《LEDG (雪)》之銘言:
: 德國與被納粹佔領的國家,法制上對納粹事物比較嚴厲認定與處罰。但這不是普世標準
。
: (納粹的暴行應被處罰,這是普世標準。但去處罰「『cosplay』納粹」絕不是普世標
準
: )
: 例如換成在美國呢?
: 在我國的法制,如同美國一樣,是同一組(因為沒有被納粹德國佔領過),比較寬鬆
: 看待,「不認為」cosplay納粹、行納粹禮、揮納粹旗、組納粹黨「違法」。
: 在美國你甚至可以組納粹黨,不會因此違法被取締。
: 美國還允許納粹黨遊行繞去猶太社區。美國內政部長也沒有出來道歉,所以美國沒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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