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婚禮不速之客 白吃喜宴還偷18萬攝影機

作者: GNaHCNiX (GNaHCNiX)   2016-12-25 19:42:12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婚禮不速之客 白吃喜宴還偷18萬攝影機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2月25日19:12
(更新:增加動新聞)
高雄市無業高姓男子(27歲,竊盜前科),昨中午涉嫌假扮賓客,至鳳山區建國路一家婚
宴會館參加喜宴,還向新郎新娘敬酒,大吃一餐後,見廖姓攝影師(46歲)忙於拍攝婚禮
過程,偷走放置角落的單眼數位相機及鏡頭,市價18萬元;晚間高男到一家餐廳用餐時正
好被廖男朋友認出,警方獲報趕到當場逮人送辦。
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副所長馬誌健表示,高男昨中午假扮賓客,到建國路和樂會館參加他
人喜宴,高男根本不認識結婚新人及家長,也沒包紅包就坐下來吃喝,而被害人廖男則是
婚禮攝影師,忙著幫新人拍照,一組攝影器材CANON 5D4相機、CANON 70-200F2.8鏡頭、
64G記憶卡放在一旁,沒想到遭高男偷走,損失18萬元。
廖男發現遭竊立即向警方報案並調閱監視器,看到高男行竊過程及敬酒畫面,家人將竊賊
行竊過程PO上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指稱當了5年婚宴攝影師,第一次遇到小偷
偷竊吃飯的生財工具,廖男朋友看到後也幫忙找尋竊賊,警方則調路口監視器追緝竊賊身
分。
昨晚,高男帶著偷來的相機到新興區中山、民生路口一家咖啡廳用餐,因高男的穿著與影
片完全一樣,正好被廖男朋友認出並告知,文山派出所通知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員警
先行趕到,當場逮人並起出贓物,高男坦承犯行,辯稱因對攝影有興趣,才趁被害人不注
意將相機與專業鏡頭竊走,打算自己用,並非要變賣,警方訊後依竊盜罪送辦。(林錫淵
/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j7fw65j
5.備註:
不認識也是可以敬酒的!
作者: YummyBosh (帥氣火迷)   2015-12-25 19:42:00
所以攝影師是女的?
作者: acln0816   2016-12-25 19:43:00
有包紅包嗎
作者: cake10414 (Peter)   2016-12-25 19:43:00
台男不意外
作者: sget (I have a dream)   2016-12-25 19:45:00
過份
作者: eddy9616   2016-12-25 19:50:00
推簽名檔,其實我也餐加過一狗票不認識親戚的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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