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yin ( )》之銘言:
: ※ 引述《winnabe (請你不要迷戀哥)》之銘言:
: : 低能政府
: : 補助? 這是誰的錢? 公務員本身的不休假獎金 哪裡來的補助
: : 取消阿 把錢還給公務員阿
: 回應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為政策護航,
: 基本上我並不認同這樣的政策。
: 只是針對原PO以16,000是從不休假獎金
: 來的,針對此論調提出反駁。
: 16,0000是政府強迫你休假,再多給公務
: 人員的補助。
: 請搞清楚,這不是公務人員的錢,我曾經領過所以我知道。
: 2000年以前,公務人員的休假都不會請,直接請領不休假獎金,
: 月薪 ÷30 ×休假天數
: 例:工作滿14年休假天數30天,都不休假,就多一個月薪水
: 幾乎所有的人都不休假,直接領不休假的加班費。
: 不休假並不代表工作量大、工作做不完,而是為了$$
: 而阿扁上任後就強迫至少休假14天,並在這14天休假中,
: 補助 16,000 元之旅遊費用。
: 而超出14天休假之部分,依各縣巿之狀況不同,做法也不同。
: 台北巿可以讓你在剩於天數請領不休假獎金。
: 以年資滿14年為例,全年休假30天,不強迫休假天數30-14=16:
: 月薪 ÷30 ×16 超過半個月薪水。
: 而財務吃緊的苗栗縣則全部要求休完,超過14天休假的部分,
: 休一天再給600元。
: 結論:
: 休假給你16,000,這是多出來的福利,不是不休假獎金給的,
: 請搞清楚。
最近似乎確定通過了,順便回應一下這篇,的確很多人跟這篇有一樣的想法
為甚麼公務員常常講國旅卡的錢是公務員原本就該有的不休假加班費?
國旅卡就實際層面來看明明就是休假後再多給的錢呀,跟不休假加班費有甚麼關係?
這要從這個政策的初衷來看
當初阿扁定這方法的目的本來就不是要讓公務員爽,是要省錢,要cost down
他發現很多公務員的假都沒放,而是申請加班費
對政府來講,給假跟給加班費哪個比較划算?
當然是給假!因為公家的工作型態是員額控管工作量固定
要放假沒關係,反正額訂工作量作完就沒差
所以阿扁就從"強迫休假"這個方向來省錢,從而產生了所謂的國旅卡補貼
國旅卡就是要強制你14天一定要休假,自己不休假的話,政府也不會給加班費
到這邊為止,政府省了"14天的加班費"
但是以公平正義來講,"有薪假"其實應該也是勞工實質所得的一部分
犧牲假日來上班本來就該給加班費
那為了多少給一些補償,就有了16000的金額補貼
到這邊為止,我們可以知道,對政府來講這就是挖東牆補西腳,砍加班費補國旅卡
所以對公務員來講,這國旅卡的16000經費來源是砍掉原本的不休假加班費來的
而不是"國旅卡"等於"不休假加班費"
今天問題來了,如果像民眾常常喊的,要拿掉國旅卡的補貼
那麼在預算上,公務員那14天的"不休假加班費"是不是應該還回來呢?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可以捫心自問「如果我放棄假日來上班,是不是該給我加班費?」
其實公務員們,比社會大眾更討厭國旅卡制度呀!
國旅卡特約商店選擇少局限性高,刷了又要被社會大眾酸公務員真爽放假還可以刷卡
倒不如原來的制度單純明快又公平,休假就不領錢,不休假就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