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錦榮娶妻堅持冠夫姓 逼20億Jolin「財

作者: lahabala (王星星)   2016-12-16 09:34:35
: 台灣民法本來就是規定夫妻財產共有制為原則,
: 你要採取夫妻財產分別制,還要經過申請
民法
第四篇 親屬
第二章 婚姻
第四節 夫妻財產制
第二款 法定財產制
第 1017 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
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
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
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第 1018 條
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作者: Riya520 (GO!!!!!!)   2016-12-16 09:36:00
簽個婚前協定就好啦
作者: kawazakiz2 (輪蛇)   2016-12-16 09:36:00
我是覺得那男的也很傻,不想想自己完全被女方壓著打還敢開什麼條件,等等被甩掉就在旁邊哭哭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2-16 09:37:00
搞不好錦榮是要求約定為共同財產制阿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12-16 09:37:00
你又知道 炸蝦把人家壓著打喔?
作者: kawazakiz2 (輪蛇)   2016-12-16 09:37:00
20億耶,線上能打得過他的年輕男星也沒幾個吧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6-12-16 09:39:00
推這篇 上篇說財產共有 真不知道是哪國法律 強國喔?
作者: netio (新中間選民)   2016-12-16 09:41:00
能吃到90的鮑魚就很好了 還想吃人家一半財產
作者: seacore07 (海角7號)   2016-12-16 09:48:00
謝謝更正
作者: banker5566   2016-12-16 09:50:00
又沒說只在台灣結婚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12-16 09:51:00
害我以為不知道哪個民法權威自創「原則共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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