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老柯講白修民法很難了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6-12-12 11:05:30
※ 引述《dagoma (兩津)》之銘言:
: 同性戀本來就是特殊族群,不是嗎?
: 我從絕對尊重並接受修法保證其婚姻權,
: 到現在覺得厭煩挺同團體,從何而來?
: 同性戀覺得自己長期被歧視,要求要平權,絕對是對的!
: 而台灣現在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也越來越高,
: 很多人只是單純反對同性戀婚姻,並不反對同性戀團體的相愛。
: 但LBGT團體有沒有想過自己本來就是少數族群?是異於多數常態的一群人?
: 還是你們針對我上面那一行話又要說我歧視呢?
: 同性戀團體扣除不能結婚之外的權利難道都被剝奪了嗎?
: 某A是同性戀,他除了不能跟自己的伴侶結婚,其他的權利都已經消失了嗎?
: 沒有。
沒錯 歐盟法院在2014年就說過「同性婚不是人權」
因為同性間的關係本來就不等於男女間的「婚姻」
而民法是保障傳統的家庭觀念-「一男一女以及建立家庭」(能產生後代)
民法是為了保障家庭觀念 是有一個現實已經存在的普遍社會結構而訂定的
今天同性關係創造另一種男男、女女關係 要靠代孕、人工、收領養等方式
才能組成有小孩的家庭 是另一種「新的家庭關係」
為什麼不能另訂專法去規範此種「新的家庭關係」?而是要去攻擊另一個家庭關係
只因為他們「覺得」只要表面法律一樣 我們一切就平等了?
更不要提牽涉到領收養小孩的「權利」
法國2013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時
連部分同性戀都喊出「兒童權利凌駕擁有兒童的權利」
「兒童不應該成為成年人的慾望與衝突的棋子」
因為同性婚並不單單只是簡化思考的「兩個人相愛就可以結婚啊」
又不是粉紅色小說 又不是偶像劇 「有愛最大」
當中包括社會結構及價值觀的衝擊
以及在社會衝突中所消耗的成本
: 現在台灣傾向於另設專法讓同性也可以結婚,
: 無論是不是專法,同性的婚姻即將在台灣被承認,這樣到底歧視在哪裡?
: 公務員、軍人、原住民、新移民、身障人士、未滿18歲的兒少,他們也都被歧視了嗎?
: 不要再瞎扯淡說什麼「法律沒有父母字眼,不代表你們失去父母了啊」,
: 為什麼我們這些「沒有」侵害同性戀的人,
: 要接受原先的「夫妻」「父母」改為「配偶」「家長」這種無法辨別性別的詞彙?
: 我們沒有侵害同性戀,為什麼我在法律上的保障變成這樣?
: 我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不想法律上的稱呼他們變成「家長」,
: 只因為你們同性戀無法成為一般的「父母」、「夫妻」,就要求我們也要跟著變!
: 人權是這樣被使用的嗎?去修「正」多數人的原先的法律保障?
: 專法到底迫害你們什麼了?通過了台灣就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可以同性結婚的地方,
: 互不傷害,互相尊重,
: 等到時機更成熟了,機制更健全了,再來談根本的民法修正,有什麼不可以???
: 挺同團體把「人權」握在手裡當武器,
: 把「彩虹」定義為自己專屬的象徵,霸道的行徑還要求別人不能生氣?不能反對?
: 我說句非常沒品的,
: 你們喜歡的明明就跟自己一樣的性別,憑什麼使用彩虹?
: 彩虹象徵族群?為什麼只能象徵同性戀族群?
: 同性戀在台灣已經逐漸不是弱勢,那是好事,
: 可是反過來霸凌反對的人,那就是非常可惡的事情了!
台灣現在直接推修民法 就是把同性婚與「扶養兒童」綁在一起
法國2013年推同性婚姻合法化時 也是同樣把兩者綁作伙
所以社會衝突很大 遲至法律通過後的3年後 依然會有遊行抗議要求收回同性婚姻法
今年法國媒體報導 除了第一年有一萬多對的同性婚姻外
之後同性婚數量未高於第一年 甚至降幅達24%
有同性伴侶結婚2個月就離婚(當然 異性婚中也是有速離婚情形)
同性伴侶如果有領養小孩 離婚後又各自找結婚
小孩子就有4個爸爸 或是4個媽媽
像這種現象 真的是很衝擊一般人從小到大認為的家庭
即使當時歐蘭德硬是在天主教女兒的法國強硬通過同性婚
後續法國社會對於此議題的衝突依然不斷
更何況當時法國推此項法案時 已經有25萬兒童生活於同性伴侶家庭
已經有這樣的家庭結構存在 通過同性婚後社會衝突依然不斷
段宜康在臉書上說通過同性法後 社會就安靜下來 那是「一度」安靜下來
因為立法前幾個月議題密集關注度太高 暫時吵累了 但是實際上以天主教為底的
家庭及社會 表面上的遵守法律 私底下的竊竊私語呢?
回頭講台灣
反對修民法並不見得不支持同性關係獲得法律保障 也不等於恐同、厭同、仇同
而是對於怎樣做比較好的看法跟「以愛為名」的挺同不一樣罷了
扣除想要搶亞洲第一的虛榮心 回頭看看你家的長輩 看看其他並不想談同性議題的人
挺同的人 真的覺得台灣社會準備好了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06:00
你根本很會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6-12-12 11:07:00
要去攻擊另一個家庭關係←?
作者: jeff20628 (呂底亞)   2016-12-12 11:07:00
等一下有人要噓 :那不孕的怎麼說?老實說 不孕都是一方身體有缺陷,也就是隱疾,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6-12-12 11:08:00
該吃藥囉
作者: jeff20628 (呂底亞)   2016-12-12 11:08:00
所以甲甲也承認自己是隱疾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08:00
貴國人工生殖法也沒開放代理孕母 等一下甲甲又要吵修法不然甲甲不找個子宮怎麼生 用培養液+太空艙嗎
作者: bgboyyy (喇%嘴)   2016-12-12 11:09:00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09:00
當時法國推此項法案時 已經有25萬兒童生活於同性伴侶家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09:00
更別說後悔通過同婚的國家也要遊行取消專法惹..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2-12 11:10:00
還沒崩潰完?
作者: chiminglin (relex)   2016-12-12 11:10:00
重點在專法和民法 有沒有比照對等所有人包含同志權益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10:00
不懂從 "伴侶" 變為 "婚姻" 到底為什麼會產生你的問題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10:00
同婚專法通過不到15年..社會問題才正在浮現..
作者: jeff20628 (呂底亞)   2016-12-12 11:10:00
甲甲的遊行如果五成以上都是自己父母跟家族出來再說啦
作者: a0813   2016-12-12 11:10:00
資方:台灣的職場還沒準備好加薪的條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11:00
不是從伴侶變成婚姻 是台灣直接跳過伴侶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11:00
不入民法不消騎士 <-- 根本矯情!! 歧視不會消失
作者: chiminglin (relex)   2016-12-12 11:12:00
重點在專法和民法 有沒有比照對等所有人包含同志權益
作者: hugr86 (sho)   2016-12-12 11:12:00
那些挺同的 最好別忽視另一群不想談這話題 尊重但不支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12:00
多了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12:00
台灣又不是基督教國家, 本來就沒有必要經過伴侶過程啊..
作者: nini200 (200妮妮)   2016-12-12 11:12:00
大推啊!!!! 開放一堆同志崩潰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12:00
不改變自己濫交趴踢申裝人數,成天一直吵歧視永遠都在我是建議 女女可以優先通過同婚專法 印象好太多惹
作者: chiminglin (relex)   2016-12-12 11:14:00
異性戀也是一堆外遇加亂論 蘿莉控的 怎不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15:00
外遇亂倫同性戀也會阿 呵呵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15:00
因為異性戀是個案, 同志則是整體, 雖然不知道邏輯在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17:00
我也不知道不需經過專法給社會調適過程的邏輯在哪
作者: f124 (....)   2016-12-12 11:17:00
淚眼戰士也法國來的阿....沒利...弊倒是一堆..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6-12-12 11:17:00
誰說基督教國家才需要伴侶過程的+1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18:00
立專法給予更高的權利 ok 啊, 所以 VV 的問題我也不懂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18:00
通常法盲都覺得法律很威很屌誰說立專法就是給更高的權利呢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19:00
不是法盲..是文組思維!! 以為法律可以幫他解決一切
作者: rain2000 (heavy rain)   2016-12-12 11:19:00
光是文化改變造就出一堆的後天甲甲 就已經侵害兒童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19:00
啥態度 宣示性然後自爽用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20:00
美國反歧視法案出來之後黑人有少被白人警察殺嗎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6-12-12 11:20:00
異性戀蘿莉控會被說嘴,可是甲甲玩男童就會被其他甲甲說是戀童癖非甲甲,真他媽公平正義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0:00
要解決別人歧視..自己先做起國外同志的成就跟台灣最高
作者: terrytina19 (翼)   2016-12-12 11:20:00
so what?得愛滋不用錢 沒愛滋捐 由弱勢勞工人民買單新增一名AIDS感染者保守估計造成損失約1400萬以上!!!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1:00
就是藝人而已..先自重自己行為別人才會尊重你台灣的男同還停在肛交亂交吸毒轟趴...落後歐美太多惹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6-12-12 11:22:00
法律不能扭轉風俗?裹小腳吸鴉片都馬是靠法律改變的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16-12-12 11:22:00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2:00
我是指新聞走向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22:00
美國如果沒通過反歧視法基本上是可能狀況更嚴重的...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4:00
台灣這陣子的甲甲不要整天吵..其實恐甲的聲音真的很小
作者: Vdragon (V字龍)   2016-12-12 11:24:00
已知恐同帶風向唉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24:00
可是不想生孩子的男女也可以結婚耶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5:00
現在恐同越來越大聲..不就甲甲太愛吵惹..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6-12-12 11:25:00
你以為台灣領養小孩很簡單膩? 而且他們可以自己生又不一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25:00
婚姻哪來的為了生小孩啊?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25:00
但我覺得 "太愛吵" 本來就不能當作判斷的標準吧
作者: dimw   2016-12-12 11:26:00
結婚也不需要生小孩的概念 歷史大概比同性戀還短吧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6:00
憑甚麼法律要幫個孤兒決定家庭沒有母親還是父親的角色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26:00
這樣跟以前說太陽花那些人太愛吵有什麼不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26:00
現在還有人在大腸花喔 花都臭啦
作者: ramirez   2016-12-12 11:27:00
開放甲甲崩潰
作者: Mazda6680 (SEALs)   2016-12-12 11:27:00
憑甚麼幫小孩決定要給女女家庭還是男男家庭收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27:00
有些人真的以為大腸花是年輕人的功勞捏XD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29:00
不然太楊花是誰的功勞?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30:00
當然是老王跟喬王還有民進黨一干沉睡中年的功勞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0:00
當年國民黨也這樣形容民進黨啦,太愛吵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1:00
是喔,那怎麼太陽花之前不早點用啊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6-12-12 11:31:00
VV 到底是反串還是怎樣啊, 講話尺度有點大捏 XD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6-12-12 11:32:00
這跟基督教國家有啥屁關係 一男一女共組家庭本來就是自然演化下面的產物 現在甲甲又要無視了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12-12 11:33:00
甲甲想不到理由反駁你這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34:00
不限一男一女啦 高等生物一公多母也是有的 非洲多公一母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4:00
自然演化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35:00
也是有的 基督教講什麼亞當夏娃我也不接受 但公公母母可以搞出族群繁衍的種類就很少惹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5:00
要不要看看自然界多少動物搞gay 還有一夫多妻,走婚制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36:00
自然界很多動物搞GAY可是他們不結婚阿 結婚是人類發明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6:00
螳螂交配完,母螳螂就會一口咬掉公螳螂的頭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37:00
那公螳螂交配完 能幹嘛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7:00
如果大家要效法自然,做愛前先買把槍吧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2 11:37:00
台灣不是十字教國家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8:00
重點是,用自然來限制人類的創造物就是沒道理的事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12-12 11:38:00
嘖嘖我要套一句甲甲的思維:是人扯動物幹嘛 邏輯0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39:00
法律本來就是看有沒有需要 目前感覺不怎麼需要
作者: poeoe   2016-12-12 11:39:00
事實 台灣慢慢討論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39:00
既然婚姻是人類創造的,那定義就隨人定,干自然屁事
作者: GKKR (台北村一輝)   2016-12-12 11:40:00
隨人定義就公投阿 笑屎甲不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1:00
專法明明就可以找個妥協的落點 可以忍受的撞態解決現實的問題然後慢慢讓社會適應 不要 那就算啦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43:00
所以就正在互相挑戰啊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6-12-12 11:43:00
同性婚姻通過後,戶口名簿身分證都得去性別化,中小學教材也要修改,相關花費上億怎麼無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3:00
不然我現在講一個廢無期徒刑以上之刑含死刑 你能接受?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4:00
等專法各版本定出來 大家再來挑阿 跟同婚版本比一下 急啥
作者: waynek (s c h ön)   2016-12-12 11:45:00
你們鬼島就只會跟著歐洲國家屁股後面走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45:00
當然急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5:00
你急我不急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6:00
沒有啥事阿 反正這種性別議題就是永遠都有事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46:00
為什麼別人要為你的懶惰付出代價喔喔,每週都上萬人抗議很浪費社會資源的好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7:00
那為什麼別人要為你的躁進付出代價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47:00
你付出什麼代價了ㄥ說啊
作者: f124 (....)   2016-12-12 11:47:00
擴大內需 抗議有什麼不好 你想過遊覽車業者的感受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48:00
你付出什麼代價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8:00
浪費我的時間看你們笑話摟
作者: happppp   2016-12-12 11:48:00
你沒準備好是你要進步吧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49:00
那你還在不拿出專法啊?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12-12 11:49:00
app先說自己付出什麼代價 爭取本來沒有的東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49:00
要專法我一個下午也能隨便寫個十幾條吧 問題是我提的你又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50:00
那就快啊拖什麼台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50:00
不喜歡 你這種死硬派只是浪費甲甲能量而已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6-12-12 11:51:00
別說你花特休去遊行喔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12 11:51:00
你是我嗎?怎麼知道我不喜歡?我很想,你快拿出專法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12-12 11:52:00
那我第一條就寫同性婚姻為保障同性戀於民法規範之不足特定本法。 覺得怎麼樣阿
作者: freshmints (只求早點休息)   2016-12-12 11:55:00
1.就算婚姻不能,個人還是可以,禁止問題根本不會解決2.法國是天主教國家,台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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