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特休假強制折現 明年起打工族平均可賺

作者: JAL96 (JAL96)   2016-12-10 07:13:20
1.媒體來源: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特休假強制折現 明年起打工族平均可賺近6千元
3.完整新聞內文:
《勞基法》有關一例一休、刪除7天國定假日的修正草案,周二在立院三讀,明年起857萬
勞工均受影響。勞動部接到打工族詢問是否適用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特休假期滿折現等新
規定,官員指,41萬名打工族同樣適用。據調查過去6成打工族休不到特休假,未來僱主
均需折算薪資給打工族,《蘋果》試算打工族每年每人可望多近6千元收入。
勞動部指,打工族和正職勞工同樣適用《勞基法》,符合年資就需給特休假,該部先前曾
發布解釋,打工族特休天數是依全年實際工時除以正職勞工全年工時,再依比例給假。
依明年起《勞基法》新規定,年資滿6個月即享3天特休,期滿或離職前未休畢的天數,必
須折算薪資發給。《蘋果》依勞動部前年針對打工族的調查試算,以打工族平均年資2.3
年,平均每周工時22.2小時,推算每年工作約1154.4小時,因年資滿2年須給10天特休假
,換算下來該打工族可享5.6天特休,以時薪133元推算,打工族明年起若沒休完特休假,
僱主需發給5959元。
但新法也並非全對打工族有利,明年起因有7天國定假日遭刪除,打工族將少7天可領雙倍
時薪的機會,有部分打工族因此收入減少。
打工族周小姐說,不知道打工族原來也有特休假,如能因此這樣多領幾千元也不錯,但不
覺得僱主會依法發錢。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陳曉雯表示,特休假強制折薪某種程度上是
好的,但要加強勞檢,才能確保勞工確實享受到。(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QP5lSl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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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j7328 (顆顆)   2016-12-10 07:14:00
本版的只要7天假就好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12-10 07:16:00
智障,老闆又不是白痴
作者: w3160828 (kk)   2016-12-10 07:16:00
說個笑話,雇主依法
作者: processior (korman)   2016-12-10 07:16:00
7天假還我
作者: npiemi (愛在瘟疫蔓延時...)   2016-12-10 07:18:00
法律也規定不能闖紅燈
作者: login (  ̄ 3 ̄)   2016-12-10 07:20:00
不可能 慣老闆一定會使員工排休直到特休用完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20:00
還在騙,過去舊法打工族就已經有特休了
作者: natsu0314 (na)   2016-12-10 07:20:00
說個笑話...那七天假所有勞工都有放假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21:00
這關修法啥事? 過去打工族也有特休啊,但雇主有照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6-12-10 07:21:00
賺死了
作者: QQ101   2016-12-10 07:21:00
沒有騙啊 以前打工族有特休沒錯 但是沒放完不能折現啊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6-12-10 07:22:00
打工族特休天數是依全年實際工時除以正職勞工全年工時
作者: MirrorYang (WaterMirror)   2016-12-10 07:23:00
所以明年打工族也適用3天特休?? 折現有兩倍嗎?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6-12-10 07:24:00
快笑死了,最好是真的能折現啦能繞過法條的方式又不是沒有,而且罰則無嚇阻力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27:00
還是在騙,過去特休沒休依法也一樣要折現QQ101你去看看舊法第24條第3款規定
作者: grandwar   2016-12-10 07:27:00
不折現就排休啊 崩潰啥?
作者: MirrorYang (WaterMirror)   2016-12-10 07:28:00
有折現啊 前兩個月剛領過 特別假津貼 4877
作者: grandwar   2016-12-10 07:28:00
講啥都沒嚇阻力,你怎麼不去買慶記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29:00
勞動部一堆話術,竟然還有人信?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6-12-10 07:30:00
領得到有鬼打工族捏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6-12-10 07:33:00
五個月就火掉你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33:00
南部一定一堆領不到,因為連勞保都沒保
作者: QQ101   2016-12-10 07:34:00
領不到就去勞工局檢舉啊 = =
作者: PrimaryKey (PK)   2016-12-10 07:36:00
(舉手)假日小七MM的薪水有打波嗎??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36:00
以前就已經折現了,標題寫得好像現在修法才有...
作者: QQ101   2016-12-10 07:38:00
http://imgur.com/a/KPCqt 我是說特休 你跟我說加班費?就是修法才折現的啊 搞不請楚狀況不要出來秀下限了http://imgur.com/a/C21l9 自己看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44:00
對啊,是你在秀下限,都跟你講舊法了,你還找新法你打你自己臉知道嗎?
作者: QQ101   2016-12-10 07:46:00
車輪看這邊 https://goo.gl/c6ZeEO 對照表拿去看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7:46:00
舊法第24條第3款規定就是特休假部分呦~
作者: eulbpink (哇哈哈)   2016-12-10 07:50:00
鄉民跳針:其他不要反正老闆都會違法,只要七天假
作者: asyousaid   2016-12-10 07:50:00
吵七天假根本是模糊焦點。核心議題是特休假要如何真正落實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6-12-10 07:52:00
本來就折現。一堆話術,整年不休假說多賺6000...太業配了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6-12-10 07:53:00
折現,踩到老闆痛處了
作者: LJer (jason)   2016-12-10 07:55:00
先從超商查查
作者: iorittn (IORITTN)   2016-12-10 07:56:00
吵特休和加班費才是假議題,事實就是資方爽賺4~6個工作天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12-10 07:56:00
全都折現我去凱道表演折老二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6-12-10 07:57:00
重罰2萬
作者: levy (LEE)   2016-12-10 07:58:00
抓到才罰兩萬,笨蛋才會給。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2-10 07:58:00
重罰2萬這個真的太好笑了 我是說老闆心裡爽翻了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12-10 07:59:00
7天假移到特休,資方沒出來該,表示資方根本不想讓員工休特休,也不想給錢,你說勞檢?勞檢員那麼少,再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2-10 08:00:00
之前還有資方提議7天挪到喪假勒不要說勞檢員少啦 那個重罰金額2萬 真的笑死人了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12-10 08:00:00
說被抓到,民進黨還會很貼心幫資方降低罰款怕拒繳
作者: a8824031 (邱維尼)   2016-12-10 08:00:00
6000......還我7天假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12-10 08:02:00
資方沒該是因為讓你淡季就休完,旺季加班到死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12-10 08:02:00
不想給特休的老闆 就會給七天假?想違法的老闆 根本不會規定有七天假就不會違法 如果你預設老闆一定違法 討論幾天假根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2-10 08:02:00
對小老百姓有這麼貼心?!
作者: QQ101   2016-12-10 08:03:00
罰款本來2-30萬 新法變成2-100萬可加重至150萬不過怎沒把罰款下限2萬提高就很怪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6-12-10 08:04:00
會違法鑽漏洞的本來就很多啦 政府還會擔心違法公司貼心幫降低罰款 有這麼鼓勵違法公司存在的政府 真是太好笑了
作者: joemaude (一個人的聖經)   2016-12-10 08:08:00
是啊在資動部眼中老闆都很好心…不給休假改給錢勒~
作者: chiguang (完美工具人)   2016-12-10 08:11:00
說個笑話:還我七天假
作者: f124 (....)   2016-12-10 08:12:00
你媽的打工的有特休喔 你去跟老闆講 以前有也沒看你宣導 騙
作者: henrydai (none)   2016-12-10 08:17:00
不給罰兩萬,請四個工讀生就賺了
作者: extimacy (extimacy)   2016-12-10 08:19:00
實務:人資只要每個月寫公開信提醒大家休假,公司就免責至於你平常假單准不准,那就看公司。
作者: headsobig (headsobig)   2016-12-10 08:25:00
以前是要你舉證老闆不給放特休才能換錢,修法後是沒放的一律換錢
作者: Baumgartner (Minardi NO.1 ><)   2016-12-10 08:32:00
很難查清楚吧
作者: extimacy (extimacy)   2016-12-10 08:33:00
但老闆就是不換?你敢/要檢舉? 你鐵黑,老闆罰2萬!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6-12-10 08:34:00
這新聞是以平均2.3年計算的耶,2.3年耶
作者: qazws456789   2016-12-10 08:34:00
請工讀生,不給錢重罰兩萬,好像有點賺!!不給錢好了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12-10 08:34:00
打工應該很少有特休吧
作者: GGYY55667788 (北投梁朝偉)   2016-12-10 08:34:00
f124 以前八年勞動部不就是某黨沒宣導嗎 XDDY
作者: a1987 (a1987)   2016-12-10 08:43:00
多思考一下就不會寫出這種東西
作者: play0517 (jeff)   2016-12-10 08:44:00
白癡刁民 七天假才是重點好嗎?七天國定假日的位階最高 所有勞工都一體適用,在那天吵特休如何落實跟非全職工作者屁事?但是砍七天假所有人都受害 尤其非全職工作者連兩倍加班費都沒了
作者: GGYY55667788 (北投梁朝偉)   2016-12-10 08:51:00
工時非40小才有七天好嗎.... 不是砍啊 本來就沒的
作者: incandescent (隨便)   2016-12-10 08:52:00
蛤 打工有特休
作者: ueu966 (迷失的小白兔)   2016-12-10 08:53:00
七天假怎麼不說?
作者: mobetac24369 (mobetac24369)   2016-12-10 09:06:00
打工有特休?我他媽不要排你班不就好了
作者: wumiller (咪熱)   2016-12-10 09:07:00
最好之前老闆有鳥那七天,智障黨工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12-10 09:29:00
德政
作者: kraven (昏昏欲睡)   2016-12-10 09:54:00
三小,刪勞檢預算就是讓人看的到吃不到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12-10 09:54:00
現狀:周40+7天,過去是挪動,法律規定勞工確有這7天這7天「今年開始」必須還給所有勞工(包括周休二日的勞工)這7天假「今年開始」必須「還回來」,不是「多出來」「目前」這7天假在勞工(包括周休二日的勞工)手上不過明年就沒了,因為被dpp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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