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黃帝穎 對照太陽花 勞團暴力行為不足取

作者: lolivo (丐幫幫主)   2016-12-03 11:22:18
昨日三立林楚茵主持前進新台灣第一時間現場live討論勞團立法院場外毆打老柯的事件,
與會來賓楊偉中,蔡易餘,余莓莓,陳世凱同聲譴責暴力,綠營名嘴余莓莓更替痛斥這些
勞團,老柯有什麼錯?這明明是一部進步的立法,莓莓很多勞工朋友告訴她特休取代七天
假讓他們更有彈性,也質疑這些少數人可以代表勞工嗎?明明還有一群沉默的勞工是支持
修法的!
正晶的戰神及打馬悍將黃帝穎律師也拿當時太陽花服貿與江宜樺的對話對比今日勞團採取
暴力甚至丟擲簡體字的煙霧彈不但觸法失焦更是不足取的。。。
看來現在多數人是反對暴力的,連正晶力捧的黃帝穎律師都這麼說了,如果勞團和時代力
量還要執迷不悟站在暴力的一方,終將被人民唾棄。。。
http://i.imgur.com/9oqRVfL.jpg
http://i.imgur.com/7qnVScB.jpg
http://i.imgur.com/CrNMrkf.jpg
http://i.imgur.com/QbKtqTB.jpg
http://i.imgur.com/kK33w11.jpg
https://youtu.be/dNuJzoq_X_I
黃帝穎律師談話段落全文
林楚茵
今天現場有律師在這邊喔,帝穎來幫我們看一下,包括現在勞團追打老柯等行為,警方已
蒐證了
那麼我們看到的是現場有被媒體記者拍到,他們丟的這個煙霧彈這個樣子,那麼裡面呢?
就是講怎麼拉開啊…怎麼樣使用啊,怎麼樣地攻擊啊…像降子的行為喔,在這個抗爭的場
合場面來使用的話,這樣合法嗎?包括揚言我今天要撞立法委員?
黃帝穎
這個部分,其實今天的這個現場我認為這個失控的情況會影響到勞工團體他們主張的訴求
,他訴求已經跟社會脫離,為什麼呢?今天政府的政策他為什麼會有反對的意見
這樣子今天一個暴力的行為或來自違法的行為,嚴重地會轉移掉大家社會對於勞工團體今
天的主張,大家看到的是一個違法甚至是暴力的情境之下,我認為這個對勞工團體是非常
不利益的狀況,剛剛主持人特別問到說,他今天所採取的這些行為,為什麼我會剛才就直
接講違法?
你去攻擊老柯,如果大家有印象吧,這個時間點拉回同一個場景,當時江宜樺走進來跟學
生溝通服貿的時候,當時學生的領袖乃至於律師是怎麼樣跟江宜樺溝通的?
過程裡面沒有任何拉扯,沒有任何攻擊
林楚茵
是。。。對。。。
遞麥克風。。。
黃帝穎
那就是江宜樺講的很清楚他的政府政策是什麼?那當然當時的律師或者是學運的領袖他講
了他的立場,雙方對談沒有共識,但是沒有一個今天這樣失序的場面,這樣的情況,社會
才可能去理解你今天在主張的是什麼?
那如果場景再拉回這段期間,就是今天看到的這個畫面對照當時江宜樺,今天這樣子的毆
打這個柯總召的行為,其實他這個過度的行為已經是違反了,至少在這個老柯受傷的部分
,在刑法的傷害罪就很容易構成了
那如果勞工團體的思考是說,我今天要跟社會跟老柯對話,那也許今天社會可以聽到他們
有不同的聲音,打完之後,大家不會再拉回當時太陽花服貿的時候怎麼對話的,這個非常
的可惜,而且這個在刑責上面你傷害人家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剛才主持人特別講到的,這個...這一個是製作單位提供的,提供所謂的煙霧彈,煙霧彈
上面的說明,這個說明全部都是簡體字嘛!不是台灣的東西
林楚茵
這是自由時報記者所拍下來的。。。
黃帝穎
那我們目前在爆竹煙火管制條例..
林楚茵
這可以嗎?這算違禁品嗎?
黃帝穎
不行!
林楚茵
那怎麼會有這樣子的東西?
黃帝穎
因為這個東西會有法律的問題,就是說第一個,他可能是中國製,如果在國內合法的爆竹
販賣,因為我們在爆竹的管制條例裡面煙霧型的爆竹煙火,你要經過我們內政部相關的主
管機關去核可,你才是被認定是安全的東西,那如果你這樣子沒有的話,你這樣拿來做使
用,可能會有相關的行政罰相關的責任
那可能還沒有到達刑責啦!這個東西裡面到底是什麼樣的火藥,因為沒有經過我們主管機
關的認證,不知道,那今天這個場面,你去攻擊了柯總召,你又丟了一個中國製的沒有經
過我國認證的這樣子的爆竹,這樣子的煙霧彈,我這還沒有講說公共危險,我們不知道裡
面的成分是什麼?
那如果有一些火藥不是我們管制裡面可以的,他可能還有公共危險的問題,那不知道裡面
是什麼?那所以這樣子的煙霧彈,當然往善意的方向講,煙霧作為一個象徵性的對於這個
修法不滿意丟了一個煙霧彈,不是丟其他會傷害他人的東西,不是說丟什麼汽油彈,不是
這種東西,我們往善意的方向想但是主管機關還是要去了解為什麼會有這些東西進來?上
面沒有我們內政部的許可的標章,而且完全是簡體字
這個有沒有公共危險的問題,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火藥進來,這件事情是重要的,然後對
於老柯的這種...我認為不是只有柯建銘總召,對於所有的立法委員的人身安全,你都要
給他一定的維護,今天社會有不同意見,我們是民主國家,大家來對話,大家在街頭上抗
議靜坐是可以的,我舉一個例子江宜樺當時走到人群裡面,沒有一個學生對他動粗,大家
意見跟他完全不一樣,但是好好的溝通,好好的講,沒有共識沒有關係
林楚茵
可以獲得社會大眾更多的支持跟相挺
黃帝穎
對,那我認為民主的社會必須要採取這樣子的方式,你今天可能透過涉及違法的問題或者
是攻擊他人的行為,這樣子的行為,這樣違法的行為真的是不足取的!
作者: ppptttqaz   2016-12-03 11:23:00
沒空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3 11:23:00
民進黨議員老婆又要用媒體影響力來帶風向囉。
作者: happyman2015 (小霸王)   2016-12-03 11:24:00
哈哈余莓莓哈哈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6-12-03 11:24:00
太陽花偷吃人家的餅就合法?
作者: sam125502000 (媽媽叫我去台科大)   2016-12-03 11:24:00
大腸花沒違法XD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3 11:24:00
選前執政後的嘴臉,大家都看的到。
作者: JokeJoJo (就可揪揪)   2016-12-03 11:24:00
這些名嘴只說明一件事情 顏色錯了就是該死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12-03 11:25:00
520之後標準突然改變了
作者: Szss (Not yet)   2016-12-03 11:25:00
川普就是狂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16-12-03 11:25:00
暴力?有受傷叫那噁心政客去驗傷告一告啦 噁心政客沒把他打趴不錯了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6-12-03 11:25:00
看顏色,決定是否暴力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6-12-03 11:26:00
勞團丟臉 高速公路收費員的程度
作者: AUwalker (南行er)   2016-12-03 11:27:00
只有你覺得不足取 大家是覺得打不夠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6-12-03 11:28:00
正晶繼續這樣下去 收視率堪慮
作者: lolic (lolic)   2016-12-03 11:28:00
你什麼咖
作者: drigo   2016-12-03 11:29:00
說個笑話,學匪向總統丟書、向劉政鴻丟鞋、在山路綁鐵鏈擋路跟警察拉扯最不暴力
作者: f124 (....)   2016-12-03 11:31:00
垃圾黨
作者: ANman (一毛三)   2016-12-03 11:31:00
覺清:只有我們能丟鞋打警察 其他人做就是暴力 不可以
作者: f124 (....)   2016-12-03 11:33:00
幹你娘 你們支持修法怎麼不組個砍假好棒棒團出來抗議阿
作者: gy206578 (wei)   2016-12-03 11:36:00
簡單說就是只有民進黨的外圍團體可以。
作者: a221877890 (andy)   2016-12-03 11:36:00
屎花團打人(o)勞團打人(X)
作者: cofw (shawn)   2016-12-03 11:37:00
她的朋友不就是少數人嗎?可以代表大家?
作者: afeco (resist)   2016-12-03 11:42:00
打人就是不對 但是看到混蛋被打就是爽+1
作者: sk100   2016-12-03 11:52:00
拍肩大力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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