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一直以來都覺得博愛座沒什麼意義
每個座位都該是博愛座
坐在位子上的人也沒有義務讓座
也許有隱疾也許睡眠極度不足
很多都是外表看不出來的
而我平常也是盡量讓座的人
希望藉由行動傳達我的理念
但是小弟前天竟然遇到了這種糾紛
我和女友坐台鐵挑了顏色跟博愛座不一樣的椅子坐下
加上女友經痛和我們都非常疲累就小盹一下
後來聽到有一對夫妻帶著兩個小孩
開始用英文諷刺不讓座的問題
(清楚到我都聽得懂...連髒話都出來)
然後我就起來讓座但她卻不爽的拒絕
才知道我的座位竟然被標記博愛座
後來我覺得很抱歉但也對她的態度很不解
同時我也查之前的博愛座廢除連署
沒想到交通部的回應有跟沒有一樣
網址如下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894a37d8-18d5-4112-8b88-73ba23b32325
用原本不完善的法條回應是怎麼回事
連署用意不就是想要修改嗎?
這次遇到的糾紛我覺得雙方都沒有錯
但是政府的處理真的讓我很傻眼...
希望未來能真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