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4%同志霸凌多數人? 政大教授嘆「假平等

作者: beefs (牛牛)   2016-11-30 10:39:44
如果同性戀者的霸權心態真的是有夠噁心
別人不喜歡的就要強迫人接受
就像在街上 同性戀者動不動就愛穿的很暴露
人家明明愛看正妹 就逼的人一定要看你身上的肉 和有毛的腿
也不問人家願不願意 就強姦他人的眼睛
再者 搞同性戀搞到愛滋病的比率越來越高
我們主管島內衛生事務部門 每年都要花幾百億給同性戀者治療性病
這些錢如果發給全民可以有多爽 可是卻要給同性戀患者做醫藥費
今天他們要結婚權 我保證他們不會知足 明天就會要亂倫性交權
後天就要有公然強姦權
如果真的要立法 只要立一條就好 就是 同性戀治療法 強制同性戀者進行醫療救治
重點是 醫藥費要自付
作者: goldcity5 (I see you)   2016-11-30 10:40:00
醒了嗎
作者: taotzu (╮(╯▽╰)╭ キタ━━)   2016-11-30 10:41:00
我比較建議找個無人島圈禁, 等他們雜交滅亡為止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6-11-30 10:44:00
保證?那你要不要先說他們沒這樣要求你要怎樣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11-30 10:44:00
送海上郵輪不准靠岸就好
作者: Baumgartner (Minardi NO.1 ><)   2016-11-30 10:45:00
甲甲結婚以後一定不承認有通姦罪 妨礙家庭罪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6-11-30 10:45:00
偽物?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30 10:45:00
xd
作者: rasputin   2016-11-30 10:49:00
沒人在乎你喜不喜歡,幫邊緣人QQ
作者: hedgehong (hedgehog)   2016-11-30 11:24:00
愛滋跟婚姻平權無關哦
作者: bbaad (ABS)   2016-11-30 11:41:00
對立越大,反對的聲浪就越強,支持同婚的蠢蛋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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